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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湘西州保靖县教体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

2017-07-05 09:42:55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湖南湘西州保靖县教体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7月1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报名地点: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机关会议室(迁陵镇政兴路10号后栋四楼)。笔试内容:所有报考人员需参加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合卷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公共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心理学、教育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2017年7月18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7年湘西州保靖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保靖县教体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7年保靖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素质好,热爱教体事业。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 11日至1999年7月1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五) 招聘范围面向全县的,报考者常住户口在本县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前是本县户籍,户籍认定时间以2017年6月 30日前为准。招聘范围面向社会的,报考者不受户籍限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本县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在编教师;现役军人;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将在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保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保靖县教育信息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结果将在保靖县教育信息网和县教育和体育局机关公示栏内实时进行公示。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7月1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机关会议室(迁陵镇政兴路10号后栋四楼)
  3.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提交近期半身免冠2寸彩照三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在进入考核程序之前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举重教练岗位的人员,需携带举重教练员资格证或由省级举重中心出示的现役或退役运动员身份的证明。
  (2)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教体主管部门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对象的资格审查由县教体局牵头,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编办等部门共同参与完成。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聘用前资格复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州人社局同意,根据报名、专业分布等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内容:所有报考人员需参加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合卷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公共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心理学、教育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2017年7月18日上午8:30-10:30。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报考者7月17日下午15:30—18:00到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1.面试采取两种方式,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学科采取说课形式,说课的内容从本县使用的高中、小学教材中随机抽取。其他学科采用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报考人员放弃,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若末位成绩相同的,则同时进入面试程序。面试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一考室其他科目考生的最低面试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进行笔试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按笔试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专业成绩又相同,则进行第二次笔试,第二次笔试成绩优胜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则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由县教育和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拟为聘用对象。若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空缺的,则按照体检递补的办法进行递补,并依次进行体检和考核。
  (八)聘用
  拟聘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一经聘用,必须服从安排,五年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调动、改行和读研申请。
  五、本招聘方案由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7720891
  点击下载>>>
  附件12017年保靖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 《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