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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永州市公安局辅警招聘18人公告

2017-07-10 08:52:57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湖南永州市公安局辅警招聘18人公告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2017年7月10日至7月14日(限工作时间)在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武警永州市支队对面)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永州市公安局2017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永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设置及数量
  招聘辅警18名,招录的辅警全部安排在冷水滩城区,负责巡逻防范、应急处突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警务辅助工作;
  3.原则上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适当放宽学历;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无大面积纹身,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协助公安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5.限永州市常住户籍人员;
  6.限招男性,原则上身高不低于168CM,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7.同等条件,中共党员、农村退伍军人、能够熟练驾驶机动车(含两轮摩托车)并具有相应驾驶资质的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8.不得报名的情形: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被军队开除军籍的;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⒈报名及资格审查:2017年7月10日至7月14日(限工作时间)在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武警永州市支队对面)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⒉体能测评:时间初定于7月17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参照标准为《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
  3.面试:时间初定于7月18日(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报考人员经体能测评后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4.体检:时间初定于7月19日(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综合体能测评、面试结果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在指定的国家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所需经费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5.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按照有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拟招聘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进入培训程序。
  6.试用期。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2000元,不发放绩效奖金。试用期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缴纳社会保险,只缴纳工伤和失业保险。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最后确定为聘用人员。
  7.签订合同。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永州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合作单位(永州市开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的劳务派遣方式与被录用人员签订2年期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视情续聘。
  8.解聘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因本人原因要求解聘合同的,应提前两个月书面报告聘用单位,经聘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辞职离岗。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聘用人员违纪违法犯罪的,按相关规定解聘合同。
  五、工资待遇
  1.招聘人员试用期满后,每月发工资2000元;
  2.每月执勤绩效奖金按出勤考核绩效发放,限于500元/月以内,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3.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市公安局为招聘人员缴纳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四险”经费,招聘人员个人承担的“四险”从其工资中代扣缴纳;
  4.市公安局为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提供免费食宿。
  联系人:邱警官(15200989916) 吴警官(15226369510)
  咨询电话:0746-8362220
  永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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