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2017湖南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20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止。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地点设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厅。笔试时间定为2017年7月29日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含2016年时事政治理论(占20分)、法律基本常识(占40分)、语文写作能力(占40分)。面试时间定为2017年7月30日。根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以考生最多打字为100分)和笔试占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职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地点在《准考证》上通知。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部分内容考生可参考最新版的2017年湖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教材复习备考。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0人(男、女各10人)。
2、所招聘的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所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岳阳市户籍或在岳阳市有固定居所;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或WPS)、Excel等办公软件,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数据的录入和编辑,要求电脑打字速度达到70字/分钟以上;
6、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基本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每月基本工资2300元,加班工资300元;工作每满1年,月工资增加80元,5年为上限;另年底有绩效工资。
2、聘用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3、本次招聘的书记员实行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三个月,因试用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工作需求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用人单位与聘用者协商是否续签劳务派遣合同。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公告时间定为2017年7月20日至25日。通过岳阳法院网,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二)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止。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地点设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厅。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①《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原件;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或居住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近期数字彩色大头电子照。
(三)资格审查。由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发给《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1、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定为2017年7月28日上午进行。考试环境:Win7操作系统,金山打字通2013版。考试内容:电脑打字5分钟,速度达到70字/分钟,且正确率100%为合格。
2、笔试。时间定为2017年7月29日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含2016年时事政治理论(占20分)、法律基本常识(占40分)、语文写作能力(占40分)。
3、面试。时间定为2017年7月30日。根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以考生最多打字为100分)和笔试占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
职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地点在《准考证》上通知。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30%+面试成绩×30%=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此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招聘计划,采取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名额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考察,参照对公务员录用考察的要求执行,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调阅其人事档案。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岳阳法院网上对拟聘用书记员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0—8840623 联系人: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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