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省专项招考深度贫困县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
2018年湖南省专项招考深度贫困县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已公布,全省11个深度贫困县共计划招考乡镇公务员152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6日9:00至1月10日12:00(报名入口)。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需要复习教材的考生可参考2018年湖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笔试地点分别设在深度贫困县所在市州。笔试时间为2018年1月21日。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湖南省专项考试录用深度贫困县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和全国、全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加大深度贫困地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深度贫困县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经国家认定的全省11个深度贫困县(邵阳市城步县,张家界市桑植县,怀化市通道县、麻阳县,湘西自治州保靖县、泸溪县、古丈县、花垣县、永顺县、凤凰县和龙山县)共计划招考乡镇公务员152名,计划详见《湖南省专项考录深度贫困县乡镇公务员招考职位表》(附件1)。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查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hnrst.gov.cn);
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
邵阳市、张家界市、怀化市、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人事考试网。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报考人员应为全省11个深度贫困县在编在岗的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或2017年12月31日户籍在深度贫困县的退役士兵士官。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户籍所在县的职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参加公务员考试已公示拟录用后放弃,以及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未满2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
7.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尚在试用期内的事业编制人员;
8.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其他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现场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6日9:00至1月10日12:00。
报考人员请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省深度贫困县乡镇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报名。报名时,事业编制人员应提交本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2),退役士兵士官应提交本人退役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在上传照片前,请到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二)网上资格审查
深度贫困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网上资格审查,在确认报考人员提交的书面证明材料无误后,可审查通过。
资格审查应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17:00。
(三)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18年1月6日9:00至1月10日24:00。根据我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试共考两科,应缴费100元。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或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可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
(五)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六)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并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月17日9:00至1月20日17:00在报名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服务与管理
报名期间,省、相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考试部门安排专人,做好咨询服务。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详见《湖南省2017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附件4)。
(二)笔试时间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18年1月21日9:00-11:00
申论: 2018年1月21日14:00-16:30
(三)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分别设在深度贫困县所在市州。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对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笔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对考生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对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视具体情形记录期五年或长期记录。
(五)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2月初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深度贫困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2.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资格复审内容,为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户口本、退伍证等。
4.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面试地点设在深度贫困县所在市州。
3.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市州实施。
4.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比例为1:2。
招考职位面试对象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考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录计划数。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各科目单项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与录用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按照管理权限,对拟录用人员在相应市州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报考人员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网站、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和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与专业,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三)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自暂缓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应终止录用程序。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录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四)最低服务年限
专项招录到乡镇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应在招录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才能参加遴选、选调,进行转任。
九、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选择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严格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对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阅卷阶段发现作答内容雷同、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五年或长期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详见《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刑法相关条款》(附件5)。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面试后放弃的人员,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对已公示拟录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录用资格的人员,2年内不得报考湖南省公务员。
十、招考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82689102
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0731-82219372
(二)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一部0731-85063791、84688383
(三)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院信息技术部0731-85063794
(四)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邵阳市委组织部0739-5320950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9-5026030
张家界市委组织部0744-8225514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4-8230179
怀化市委组织部0745-2337005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5-2715981
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0743-8239864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3-8222916
十一、本次招考政策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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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证明(格式)
3.诚信考试承诺书
中 共 湖 南 省 委 组 织 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南 省 公 务 员 局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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