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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湘西凤凰县国土资源局招聘公告

2018-11-05 09:08:45 字号: | | 【 打印 】
  2018湖南湘西凤凰县国土资源局招聘公告已发布,现面向本县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5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11月14日;报名地点: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笔试时间:2018年11月17日(11月15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特别整理了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原标题:2018年凤凰县国土资源局招聘合同制人员简章
  根据凤凰县国土资源局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本县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5名。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现将相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思想品德、身体素质与文化知识兼顾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6、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本县。户籍认定时间为10月31日。正在我县服务或服务期满后仍在我县服务的县外户籍“四项目人员”均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计划及要求

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最低 
学历 
年龄  招聘范围  其他要求 
业务受理  不限  全日制 
大专 
18-30周岁  面向全县    
项目管理  建筑工程专业  全日制 
大专 
18-30周岁  面向全县  建造师 
资格证 
征拆管理  不限  全日制 
大专 
18-30周岁  面向全县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专业  全日制 
大专 
18-30周岁  面向全县  导游资格证 
  四、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通过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凤凰县国土资源局网站、户外电子屏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11月14日
  2、报名地点: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资审,填写《凤凰县国土资源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份。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5、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会同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体检前资格再审、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提交《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6、报名费用:按相关规定收取考试资审费100元/人。
  六、招聘考试
  (一)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与人社部门协调同意后,核减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1月17日(11月15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业务受理岗位与征拆管理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项目管理岗位与旅游管理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均为100分。
  3、笔试地点:凤凰县城区(详见准考证)。
  七、体检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有疑问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体能测试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用人单位会同人社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为拟签订劳务派遣对象。如考核放弃或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体检递补办法依次递补。
  九、合同及待遇
  笔试、体检、考察结果合格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叁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人员一经聘用后,按规定享受公休假等福利待遇,国土局为其办理“五险一金”,薪酬按《凤凰县国土资源局聘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办理。
  咨询单位: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韩 杰 18607436605 张 询 15907426214
  凤凰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凤凰县民生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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