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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常德安乡县乡镇社工站招聘公告

2019-01-09 10:10:05 字号: | | 【 打印 】
  2019湖南常德安乡县乡镇社工站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4名。报名时间:1月5日——1月11日;报名地点:安乡县民政局1楼办事大厅。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特别整理了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2019湖南常德安乡县乡镇社工站招聘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安乡县湘北社会工作发展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主要是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待遇
  1.招聘24名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此次招聘人员将安排到安乡县所辖12个乡镇从事民政相关工作,服务对象为广大农村村民和社区居民;
  3.工资福利待遇:年薪酬4.1万元包括工资(含五险费)和绩效考核及福利补助;
  4.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与安乡县湘北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二、招聘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以居民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心理、肢体健全,五官端正,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热心从事乡镇社会工作;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有一定的文字书写及处理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愿意到乡镇工作,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工作纪律;
  5.持有乡镇扶贫开发办公室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退伍证、心理咨询师证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给予加2分的优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给予加4分的优待,多项不累计加分。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政审、录聘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招聘公告。
  在安乡县政府门户网及安乡县湘北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5日至1月1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安乡县民政局1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0736-4711228)。
  3.报名程序和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指定地点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携带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2)安乡县湘北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将邀请县纪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组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视为放弃报考,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
  (3)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填写《安乡县湘北社会工作发展中心职员招聘报名表》。
  (三)考试
  考试采取机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机试和面试总分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为机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成绩之和,机试和面试成绩按60%和40%折算综合成绩,机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折算按四舍五入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机试
  (1)机试(笔试)主要测试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笔试内容为初级《2018年度社会工作实务》和初级《2018年度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著委员会编著),要求在一定的时间内输入文字回答问题和制作表格。
  (2)由评委根据完成时间、出错率、整体效果现场打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3)机试时间:2019年1月12日8:30-11:00 (考生凭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场,迟到视为弃考,如有时间调整,另行通知)。
  (4)机试地点:安乡县职业中专(原二职中)实训楼4楼第4机房
  2.面试
  (1)根据机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不突破1︰2。
  (2)面试采取现场抽签确定出场顺序,共需回答两道问题,时间为10分钟。
  (3)面试时间:2019年1月13日8:00-12:00 (考生凭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场,迟到视为弃考,如有时间调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安乡县民政局7楼会议室。
  (四)体检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果面试成绩仍相同,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2.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政审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并对初审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录用资格:①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④涉嫌戒毒、强制戒毒人员;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⑥因违纪违法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六)录聘
  政审合格后,与安乡县湘北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由发展中心统一安排到安乡县各乡镇社会工作站从事社会服务工作,如不服从安排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聘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安乡县纪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组、安乡县民政局全程负责纪律监督和业务指导。
  2.未尽事宜由安乡县湘北社会工作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3.联系人:赵 峻 13974538808 李罗中 15080650123
  安乡县湘北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201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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