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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嘉禾县招聘城区高中学校教师公告

2019-05-10 10:58:20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湖南嘉禾县招聘城区高中学校教师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教师50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时间:2019年5月14日至5月16日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19年嘉禾县公开招聘城区高中学校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9年嘉禾县公开招聘城区高中学校教师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50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嘉禾县公开招聘城区高中学校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www.hnjh.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78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报县教育局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嘉禾县在编教师和非2016年特岗教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QQ邮箱(273378830@qq.com)传递资料方式。现场报名的,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邮箱传递资料报名的,由县教育局打印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至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现场报名地点。嘉禾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嘉禾县体育路13号)。
 
  4.领取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5月24日。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419室)。代领面试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面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嘉禾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
 
  (4)面试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县教育局提出申请,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并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17日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jh.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20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面试。5月21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及嘉禾县教育局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要求有二维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面试
 
  1.参加面试对象。按本次招聘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面试地点见准考证。有关面试具体事项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以微型课方式进行试教。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技术操作能力。
 
  5.面试成绩。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面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7.面试成绩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情况,按照7个面试评委评分的原始总成绩高低排名。
 
  8.面试成绩公布。2019年5月下旬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jh.gov.cn)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嘉禾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嘉禾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嘉禾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嘉禾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择岗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嘉禾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嘉禾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面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面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和体检。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19年嘉禾县公开招聘城区高中学校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四)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而导致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县教育局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县人社局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五)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6893976。
 
  六、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6893962。
 
  七、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嘉禾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嘉禾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附件1-3
 
  附件1:2019年嘉禾县公开招聘城区高中学校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19年嘉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嘉禾县教育局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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