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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1-01-18 10:16:25 字号: | | 【 打印 】
  2021年湖南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8人。报名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1月21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护理部A18室报名。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2021年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岗位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护理岗位Ⅰ:10名(女性)
 
  护理岗位Ⅱ:3名(男性)
 
  护理岗位Ⅲ:5名(成熟护士)
 
  特别提示:招聘公告及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药物、消毒液过敏史;
 
  5、身高条件
 
  护理岗位Ⅰ:160cm及以上。
 
  护理岗位Ⅱ:168cm及以上。
 
  护理岗位Ⅲ:女性154cm及以上,男性165cm及以上;
 
  6、专业资质
 
  护理岗位Ⅰ、护理岗位Ⅱ: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基础学历为高中毕业)、护理(助产)专业。
 
  护理岗位Ⅲ: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护师及以上职称、二甲及以上医院从事护理工作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7、年龄要求
 
  护理岗位Ⅰ:未生育者≤25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生育者≤2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护理岗位Ⅱ:≤2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护理岗位Ⅲ:女性≤32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2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护理岗位Ⅰ、护理岗位Ⅱ的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操作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护理岗位Ⅲ的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岗、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费100元/人。现场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0日至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护理部A18室报名。
 
  地址: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对面百福商场(北湖区工人文化宫)四楼。
 
  4、领取准考证:报名时领取准考证。
 
  特别提示:准考证请保留到体检之后。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考务工作人员。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考务工作人员。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护理岗位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护理岗位Ⅱ不设开考比例。护理岗位Ⅲ不设笔试环节。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考生在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打印《2021年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并粘贴本人近期红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一张粘贴在报名表贴相片处,两张背面写好姓名,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报考人签名处需本人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高中毕业证(护理岗位1和护理岗位2)、学位证(有学位证的)、护士执业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二甲及以上医院从事护理工作经历证明(护理岗位3)。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登录https//www.chsi.co m.cn/ 进行打印。
 
  (5)本人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一份。
 
  (6)已生育者提供生育证明。
 
  特别提示:所需资料按以上顺序进行整理。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招聘笔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形式,不指定考试范围及复习用书,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护理岗位Ⅲ报考人员不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2021年1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
 
  5、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公布:护理岗位Ⅰ、护理岗位Ⅱ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于2021年1月23日(星期六)24:00前在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所有参加笔试考生均进入面试。护理岗位Ⅲ报考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应考10人一组,每人2分钟自我介绍,2分钟评委随机提问,每考完一组,应考人员听候工作人员安排离场;采取结构化面谈专业知识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时间:2021年1月24日(星期日)上午9:00。
 
  5、面试地点: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A12会议室。
 
  地址: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对面百福商场(北湖区工人文化宫)四楼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8、面试成绩公布:护理岗位Ⅰ、护理岗位Ⅱ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以及笔试、面试总成绩以及护理岗位Ⅲ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于2021年1月24日24:00前在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五)操作考试
 
  1、操作考试对象:护理岗位Ⅰ、护理岗位Ⅱ分别按招聘考试岗位计划数与操作考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操作考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操作考试。护理岗位Ⅲ报考人员不参加操作考试。
 
  2、操作考试内容及要求:密闭式静脉输液,要求考生10分钟内完成操作。
 
  3、操作考试时间和地点:操作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在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另行公告。
 
  (六)试岗
 
  1、试岗对象:护理岗位Ⅲ报考人员。
 
  2、试岗时间:2周。具体时间在在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另行公告。
 
  3、试岗地点: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临床科室。
 
  (七)考核
 
  1、考核对象:护理岗位Ⅲ报考人员。
 
  2、考核内容
 
  (1)理论考试:理论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不指定考试范围及参考用书。采用为人机对话形式。
 
  (2)操作考试:操作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不指定操作项目,随机抽考。
 
  (3)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按百分制计分,管理病人能力80%,同事满意度20%。
 
  3、考核成绩。试岗人员考核成绩=理论考试30%+操作考试20%+综合评价50%。
 
  (八)成绩及信息公布
 
  (1)成绩综合
 
  护理岗位Ⅰ、护理岗位Ⅱ: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操作考试成绩×30%。
 
  护理岗位Ⅲ:综合成绩=面试成绩×30%+考核成绩70%
 
  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综合成绩加3分。
 
  (2)成绩排名
 
  护理岗位Ⅰ、护理岗位Ⅱ、护理岗位Ⅲ分别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护理岗位Ⅰ、护理岗位Ⅱ、护理岗位Ⅲ成绩排名在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另行公告。
 
  (九)体检
 
  1、体检对象:护理岗位Ⅰ、护理岗位Ⅱ、护理岗位Ⅲ分别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在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公示
 
  根据成绩排名、体检结果,由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十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编外人事代理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考务工作人员。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操作考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操作考试、面试和体检。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四)护理岗位Ⅰ、护理岗位Ⅱ、护理岗位Ⅲ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试岗或者体检不合格以及其他等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计划空缺,可分别根据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自身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防疫要求。
 
  (2)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卡(码)、行程卡(码)为“黄码”及“红码”标识的考生,不得参加相关应聘环节。
 
  (3)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的健康卡(码)和行程卡(码),报名前3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黄码”及“红码”标识的,需上报疫情防疫工作相关部门,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操作考试、试岗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已进入体检环节的,待隔离期满凭7天內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适时另行安排体检。
 
  (4)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889082
 
  六、招聘考试服务
 
  考务咨询电话:0735—2290101。
 
  联系人:张老师:15115568627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事项由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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