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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湘西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2021-03-02 13:36:57 字号: | | 【 打印 】
  2021年湖南湘西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选聘公告已发布,计划选聘4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至3月9日,报名地点:永顺县政府办政工室(行政中心363室),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1年湖南公务员考试面试系统课程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2021年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永顺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组通〔2017〕9号)和永顺县人事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0〕第5次)等精神,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面向本县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教体系统、卫健系统工作人员除外)公开选聘4名工作人员。详见《2021年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

  2.报考人员所在编制单位性质应与报考单位为同类性质;

  3.2018年至2020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退役军人安置后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能胜任报考岗位的工作强度要求;

  6.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7.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8日后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4.调整异动后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能参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至3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永顺县政府办政工室(行政中心363室)。

  3.报名方法: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两寸蓝底免冠彩色近照2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等相关复印件;

  5.资格初审。在个人自愿报名基础上,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照管理权限,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按公告要求在报名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由县政府办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由县政府办会同县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1.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政府办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备案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选聘计划。

  2.面试方式。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选聘对象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综合能力素质,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3.考察对象。按照选聘计划,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末位对象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复试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由县政府办和县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因考察阶段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按公开选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为拟选聘对象,在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查实有据的影响聘用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造成的选聘岗位空缺亦不再递补。

  (七)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县人社局备案,由用人单位对选聘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聘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报经县人事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人员退回原单位。

  四、相关要求

  (一)公开选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选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方案由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永顺县政府办政工室0743—5235731。

  监督电话:0743-5223895(县纪委监察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1年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21年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文章来源:http://www.ysx.gov.cn/zwgk/xzfxxgkml/rsxx/zkxx/202103/t20210301_1770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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