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湘市纪委监委临湘市委巡察办选调公告
临湘市纪委监委临湘市委巡察办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临湘市委同意,临湘市纪委监委、临湘市委巡察办决定面向全岳阳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一)临湘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6名(行政编制);
(二)临湘市纪委监委下属二级机构廉政警示教育中心财会工作人员2名(事业编制);
(三)临湘市委巡察办信息中心会计、审计工作人员共2名(事业编制)。
二、选调范围及时间
(一)选调范围:岳阳市范围内。
(二)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4月6日。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临湘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群众,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身份,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法律资格证、注册会计师证等专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较强的逻辑思维、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电脑操作等能力,有纪检监察、法律、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备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满足公务员转任相关条件,经单位推荐同意,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临湘市纪委监委下属二级机构廉政警示教育中心财会工作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和管理学大类专业,具备初级会计技术资格,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注册会计师证等专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全额财政拨款编制身份,工作经历满一年以上,满足转任相关条件。经单位推荐同意,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考临湘市委巡察办信息中心会计、审计工作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巡察工作,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和管理学大类专业,具备初级会计或审计技术资格,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全额财政拨款编制身份,工作经历一年以上,满足转任相关条件。经单位推荐同意,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在编在岗人员。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由临湘市纪委监委、临湘市委巡察办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临湘市委组织部、临湘市委编办、临湘市人社局参与。笔试、面试由临湘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体检、考察由临湘市纪委监委、临湘市委组织部、临湘市委巡察办、临湘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2021年3月22日在临湘市政府门户网站、廉政临湘微信平台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至4月6日(工作时间)。4月6日下午5:30报名时间截止,之后不再接受报名相关资料。
报名地点:临湘市纪委监委组织部(临湘市委大楼二楼),联系方式:0730-3711523/18821905160,联系人:彭杨。
1、报考临湘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纸质版《临湘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正反两面打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必须签署意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部门公章);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三张;其它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报考临湘市纪委监委下属二级机构廉政警示教育中心财会工作人员和临湘市委巡察办信息中心会计、审计工作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纸质版《临湘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正反两面打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必须签署意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编制卡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三张;其它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编制卡等证书证件原件外,报名资料一律不退。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临湘市纪委监委、临湘市委组织部、临湘市委巡察办、临湘市委编办按照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由临湘市人社局统一制作。
(四)考试。选调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由临湘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人数达到1: 5及以上进行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人数不足1: 5时,经审批,开考比例可降至1: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人数不足1:3时,按比例递减选调人数或取消选调计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在临湘市政府门户网站、廉政临湘微信平台上公示成绩。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据面试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再相同的,以法学、财会等相关专业者优先。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另加尿检项目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对象。
(六)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与拟调任职位匹配、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临湘市纪委监委、临湘市委巡察办统一在有关新闻媒体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试用。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由临湘市纪委监委、临湘市委巡察办组织实施。试用期满,临湘市纪委监委、临湘市委巡察办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临湘市纪委监委、临湘市委巡察办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人员退回原单位。
公示和试用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情况,不实行递补。
五、相关事项
(一)公开选调工作由临湘市纪委监委和临湘市委巡察办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临湘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全程监督。
(二)凡试用人员,在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后不得再调整本人职级。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湘市纪委监委、临湘市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0-3711523(临湘市纪委监委)。
中共临湘市纪委 临湘市委巡察办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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