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衡阳市南岳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湖南衡阳市南岳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50人。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8:00至12月10日17: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岗位类别为A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1年湖南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备考。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南岳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南岳各项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组织领导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全程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卫健系统的实操由卫健局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三、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3.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有吸毒史的人员等)。
五、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要求
此次招聘计划数为50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六、招聘程序
(一) 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hengyang.gov.cn/hysrsj)、南岳区党政门户网(www.nanyue.gov.cn)等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21年11月 29日至12月7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南岳区党政门户网(www.nanyue.gov.cn)。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准确、畅通。如因通讯方式不畅通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登录南岳区党政门户网(www.nanyue.gov.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8:00至12月10日17:00,节假日照常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试,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本次招聘考试收取报名费100元/人。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凭县(区)级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城乡低保人员凭《低保证》或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可于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到区人社局301办公室现场办理报名费退费手续(要求先完成系统内缴费)。
5、报名人员应填写或上传的材料: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白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招聘岗位需要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等原件电子照片;③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考生需填写《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
6、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理性报考。招聘考试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录入南岳区考试诚信库,五年内不得报考南岳区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7、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为准。35岁以下是指1985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岁以下是指1980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学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以下简称《目录》)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5,以下简称《技工院校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和《技工院校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和《技工院校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区人社局会同区委组织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4)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1年11月30日。
(5)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高校毕业生指2021届和2019届、2020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入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境)外留学取得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的报考人员视同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6)报名并完成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或申请退还报名费,网上改报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8:00至2021年12月12日17:00。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
8、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12月22日8:00至2021年12月24日18:00期间,登陆南岳区党政门户网(www.nanyue.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考生需妥善保存已打印的准考证,并在资格审查时递交招聘单位审查。
(三)笔试
此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实践操作能力测试)两个环节。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无效),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具体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为准。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降低开考比例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计划并给予公告。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80分钟。
3、笔试内容
本次招聘笔试按照岗位分类的原则进行命题制卷,各岗位考试内容及方向如下:
(1)岗位类别为A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
(2)岗位类别为B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法律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
(3)岗位类别为C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土建工程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
(4)岗位类别为D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经济财政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
(5)岗位类别为E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信息技术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
(6)岗位类别为F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农林牧水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专业知识方向如下:
(a)农林牧水相关的专业知识(农业方向),适用于F01农技人员;
(b)农林牧水相关的专业知识(林业方向),适用于F02技术人员、F04林业技术员;
(c)农林牧水相关的专业知识(环境保护方向),适用于F03自保区管理员;
(7)岗位类别为G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旅游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
(8)岗位类别为H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医学相关的专业知识,以湖南省卫生厅编印的《湖南省医务人员“三基”培训指南》为蓝本)两科,专业知识方向如下:
(a)医学相关的专业知识(临床医学方向),适用于H01医审;
(b)医学相关的专业知识(中医方向),适用于H02中医师、H06中医师、H08中医师;
(c)医学相关的专业知识(卫生检验方向),适用于H03卫生检验员;
(d)医学相关的专业知识(药学方向),适用于H04药剂员、H07药剂员;
(e)医学相关的专业知识(康复治疗方向),适用于H05康复治疗技术师;
上述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50%、专业知识(申论)占50%的比例进行合成(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南岳区党政门户网上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书面申请向区人社局提出查分申请,待查分结束后,由区人社局将查分结果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只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牵头,各用人单位具体落实。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审查对象需提供以下资料:
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1寸彩照2张、学历学位证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材料;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面试(实践操作能力测试)
1、面试(实践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详见《面试准考证》(《实践操作能力测试证》),《面试准考证》(《实践操作能力测试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实践操作能力测试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两者缺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确定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面试对象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1:2的,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入围末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在面试前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但不跨岗位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时长10分钟,满分为100分;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实践操作能力测试的形式进行,时长15分钟,满分为100分。
4、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5、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考试成绩将在南岳区党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 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项目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 公示
南岳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和资格审查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南岳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 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经南岳区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半年(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为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聘用前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劳动(聘用)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聘用时,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七、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工作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八、疫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需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具体要求将在考试前公告。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咨询与监督
(一)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南岳区委组织部 0734-5663962
南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4-5678778
(二)纪律监督电话 :
中共南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岳区监察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0734-5663907
十、本公告由南岳区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南岳区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2021年南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
2、《工作经历证明》
3、《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
4、《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
南岳区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nanyue.gov.cn/zwgk/tzgg/20211129/i2554406.html
关键词:2021年湖南事业单位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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