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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衡阳市衡东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及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

2022-06-16 15:04:06 字号: | | 【 打印 】
  2021年湖南衡阳市衡东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及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已发布,湖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衡东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及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衡东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安全进行,现将衡东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及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18日。
 
  2.笔试地点:设在衡东县第一中学(详见准考证)。考点内不得停车,请考生提前关注考点地址,并提早到达。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7月15日8:00至7月17日18:00期间,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不予参考情况
 
  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考试 :
 
  1.无准考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不能提供考前24小时内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2.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红码或黄码)的,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示14天内到达或途经带*城市的;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相关症状无法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4.考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5.考前14天内有高风险区所在市(地、州、盟)、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市(地、州、盟)或无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及封控管控区旅居史的(中高风险区名单以开考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名单为准,请密切关注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中“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的最新名单);
 
  6.考前14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发生但尚未划分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旅居史的(关注官方新冠疫情信息);
 
  7.考前21天内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考前14天内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次密接触者;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疫情防控专业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二)考前防疫准备
 
  1.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申领本人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密切关注疫情形势,避免境外旅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提前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
 
  2.考生须提前准备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的彩印件(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及途径地,且行程卡与健康卡注册手机号码一致)以及考前48小时内可查询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证明(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上的核酸检测结果或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3.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衡东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要如实填写,手写签名,在进入考点时出示,在进入考室后提交给监考老师。
 
  (三)进入考点及考试时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能准时进入考室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提前1-2小时到达考点现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场时须有序排队,合理保持人员间距,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衡东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接受体温测量。
 
  2.考试当天现场查验的个人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示14天内没有到达或途经带*城市、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且无不得参加考试其他情况之列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出考点、考室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考生在考室就座、考试过程中也应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室时,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核验,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
 
  4.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疫情防控人员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5.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合理保持人员间距。
 
  (四)其他事项
 
  1.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部门有关涉疫健康管理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考前查验本人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异常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防疫信息和资料,考生提供的数据将提交疾控部门进行大数据比对。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异常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伪造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参考及防疫如有进一步要求,考前将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相关信息。
 
  2.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防疫要求,并签署《衡东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
 
  附件:衡东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衡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6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hengdong.gov.cn/zwgk/xzfxxgkml/tzgg/20220616/i2726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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