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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第二批)

2013-07-19 16:37:19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衡阳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第二批)定于7月14日进行。为切实做好2012年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经资格复审,现公布第二批面试对象名单,详见《衡阳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第二批)》。


  二、面试通知单领取


  参加衡阳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第二批)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7月12日(星期四)9:00至17:00到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三楼人力资源市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衡阳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第二批)时间定于7月14日,面试对象为报考市直单位、县市区直单位及乡镇公务员职位的考生。


  地点: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原卫校)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携带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上要求的时间准时到达候考室候考。届时迟到或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生要遵守面试程序,自觉接受面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参考前在候考室等候,未经面试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考生上厕所必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逐人前往。候考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三)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


  (四)考生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面试室;在面试室,只报面试考号,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及毕业院校等信息;面试时间12分钟,答题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带出考场。


  (五)考生面试完后在候分处等候面试成绩,接到面试成绩通知单后,应迅速离开考场,严禁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议论面试内容。


  (六)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1、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的;


  2、在候考室和面试室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


  3、扰乱面试考场及有关面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4、伪造证件、证明等以取得面试资格的;


  5、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面试的;


  6、偷听他人答题或有意将试题内容泄露给候考人员的;


  7、擅自离开候考区的;


  8、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五、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市招考办电话:(0734)2896682


  衡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9日


  附:衡阳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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