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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衡阳公务员部分职位条件调整的公告

2013-07-29 16:19:29 字号: | | 【 打印 】

  按照全省对部分职位条件的统一调整,现将衡阳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部分职位条件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招考单位 职位名称 原职位条件 调整为 衡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科员一 专业及招录单位认定的相关专业:工业工程、工程管理、 专业及招录单位认定的相关专业:工业工程、工程管理、财务管理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室科员 基层工作最低年限:2年 基层工作最低年限:1年 市政管理科科员 专业工作最低年限:3年 专业工作最低年限: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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