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常德市科学技术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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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技术转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下属市技术转移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市技术转移中心为我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该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市政府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对接;负责组织、协调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向我市转移和产业化,引进科技研发机构;负责为院士、博士来我市创新创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市建立技术转移机构提供服务;承担市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市技术转移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6、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电子类专业优先。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二)发布信息。实施方案通过市人民政府网和市科技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公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等相关证件到市科技局办公室报名。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报名时间5月13日-5月15日。报名时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由市科技局办公室按照招聘方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每个程序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不符合身份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五)面试: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相关科技业务知识,面试题目由市科技局确定。
(六)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前三名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体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一名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市科技局按照面试成绩和考察结果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确定拟聘对象: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市科技局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市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报经市科技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组织、纪律与监督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科技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赵星任组长,工会主席刘于春任副组长,郑明享、吴永芳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郑明享任办公室主任。整个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科技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严格程序。本次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常人社发〔2011〕号)要求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人社局。
(三)加强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市科技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整个招聘工作要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要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要视情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后;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要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736-7256521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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