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湘潭市政法干警体检公告
湖南省2012年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湘潭考区体检公告
湖南省2012年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湘潭考区已经进入体检程序,根据《湖南省2012年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的公告》精神,现将2012年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湘潭考区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与体检时间
1、体检对象:以《湖南省2012年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湘潭考区体检人员名单》为准(见附件1)。
2、体检时间:11月27日。
二、体检标准及有关政策说明
1、本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其中,根据省有关通知,“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职位的视力要求参照“网络安全管理”执行。体检标准详见附件2、3。体能测评的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为全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凡不参加体检(含体能测评)或在体检(含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3、如有报考人员在体检(体能测评)不合格或中途放弃的情况,原则上不进行递补,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递补的,须由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批准方可递补。
三、体检对象注意事项
1、请体检对象于当日早上7:30到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院(原湘潭市劳动局)办公楼(地址:湘潭市芙蓉中路157号,市内可乘23路、103路、25路直达)大厅集合,点名,核对准考证、身份证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2、体检对象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不能吃早餐、喝水,抽取血样后统一就餐;
3、体检工作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4、体检费用自理,检前按医院的标准交付(以往体检费用一般为男生360元/人,女生380元/人,届时医院按标准收取);
5、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6、务必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无故缺席或迟到者,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7、务必遵守体检纪律(见附件4),服从工作人员组织指挥。
四、咨询电话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731—58524354。
附件1:湖南省2012年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湘潭考区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附件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附件4:体检对象纪律要求.doc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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