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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3-06-17 00:14:04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湖南省法检两院面试培训协议班,不过全退(理论+模拟)
 

2013年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公开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湘组﹝2013﹞33号)和招考公告精神,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具体事项及要求

报考娄底市法院系统工作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负责。资格复审人员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职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录用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由娄底市委组织部和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一)身份证明

1、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参加笔试所用的准考证(上有监考老师签字)。

(二)学历学位证明

1、职位要求本科及以下学历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如职位要求有学位证书的,需一并提供。

2、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需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3、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

(三)其它证明

1、职位要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计算机等级、驾照等资质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2、职位要求具有相关经历年限的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

3、“四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加省里统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志愿者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出省服务的志愿者还需提供招募协议)。

4、职位要求的其它文字材料。

5、具有公务员身份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考生(不含司法警察考生)的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5月30日—5月3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4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大厅

四、司法警察考生的体能测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及集合地点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入围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6月1日上午7:30分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工作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大厅集合首先进行相关体能测试,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当天进行资格复审。

五、其他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进行复审,不得由他人代为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并依次递补考生参加复审;(如考生所在地区偏远,及时与本院联系并说明情况的,可适当放宽资格复审时间)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在阅读本公告后,请及时与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工作人员联系,留下相关联络方式,以便后续通知。

3、如有变化,请考生随时关注娄底法院网和相关考试网站。

咨询电话:0738-8261490、8261404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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