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招聘启事
2013年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招聘启事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为公益性事业法人单位,创建于1975年7月,现为省级环境保护综合科研机构。是“水污染控制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技术依托单位,与中南大学联合建有“国家环境保护有色金属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是“湖南省环科院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单位,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和知名院校保持广泛联系和密切协作。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目前拥有环保科技研发、政策规划研究、环保科技咨询和污染防治工程四大业务板块,在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有机废水治理技术、固废资源化处理、环境/生态规划、环境标准制定、环境影响评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自己的技术特色和优势。
湖南省环科院坚持“技术立院、人才兴业、强院惠民、追求卓越”的发展战略,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不断深化改革,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湖南省环科院秉持“专心专注、求新求实、人本人为、共荣共享”组织文化理念,为各位员工提供广阔舞台和发展空间,期待员工与组织荣辱相济、共同成长,繁荣和发展我国环保事业。由于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下列员工(不带编制)。
一、招聘需求
序号
专业要求
人数
学历
年龄
其它
备注
1
化学工程 1-2 硕士 30岁以下 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资质的,年龄可适当放宽2
冶金及相关专业 1-2人 硕士30岁以下
硕士阶段在985或211院校毕业 拥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和环评上岗证者优先考虑,拥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的年龄可适当放宽3
环境保护、环境工程等专业 1人 硕士30岁以下
硕士阶段在985或211院校毕业4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1
硕士及以上学历
35岁以下;从事过环境影响评价或生态调查等相关工作,熟悉使用大气、水环境预测模型;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地理信息系统。熟悉Office等办公自动化软件、计算机网络、信息服务等。 从事过环境污染损害鉴定、环境安全与风险评价,有科研实践经验的优先
5
化学专业(仪器分析)1
硕士及以上学历
35岁以下
了解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掌握水、空气、土壤及固体废物、微生物的样品采集和实验室分析技术;具有较丰富大型精密分析仪器(如电感耦合等离子体(ICP)、能谱分析仪、红外光谱分析仪和X射线衍射仪等仪器)操作经验及维护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6
热能工程1
硕士
30周岁以下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7
环境规划及相关专业1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熟悉环境规划、环境治理的基础理论知识,良好的文字组织能力和项目组织协调能力。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8
冶金工程方向1
专业或研究方向涵盖环境工程、冶金工程等,熟悉湖南省主要有色金属采选冶工艺流程、产排污环节和环境治理技术,并初步了解其生产设施,有良好的文字组织能力和项目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对外沟通协调能力。 有水专项或相关涉重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关课题经验的优先9
大气污染防治2
硕士
35岁以下
10
财会专业
1
本科
30 岁以下
二、素质要求
1、踏实肯干、严谨细致、诚笃质朴、服从大局;
2、才思敏捷,求实创新,锐意进取,品学兼优;
3、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工作地点
常年工作地为长沙市和湖南省内为主,阶段性在省外各地。
四、福利待遇
1、成熟的薪资激励制度
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享受相应基本工资,根据业绩贡献享受相应绩效奖励待遇。
2、完善的福利保障待遇
享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福利,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落户及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接收手续,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应休假制度,每年安排免费体检;
3、优越的生活工作环境
提供单身员工住宿条件,提供员工上下班交通车及营养午餐;享有舒适、便捷的办公环境,配置数字化办公系统。
4、蓬勃向上的组织文化
完善的职代会制度,确保职工的建议权、知情权、监督权和选择权。健全的工团机制,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文娱健身活动。
五、职业发展机制
1、成熟有效的导师制见习培养机制;
2、科学合理的递进式职业培训机制;
3、民主公正的竞争性个人发展机制。
六、应聘须知
1、招聘程序
1) 应聘申请。应聘人员见本公告后,请在我院官方网站下载《应聘人员申请登记表》(见附件),按填表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联同本人简历(含1吋免冠彩色近照)一同采用专递方式,于2013年5月24日前寄给我院人力资源部(以签收日期为准),并请在邮品外包装醒目处标识“应聘材料”字样。接受现场报名。
2)招聘初审。我院人力资源部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初审,按1:3的比例确定初审入围者名单,并于5月28日前将初审结果和招聘考试时间通知应聘者本人。
3)招聘考试。我院将按通知的招聘考试时间组织招聘考试,考试将视应聘岗位需要分别采用笔试、面试或操作形式进行。
2、录用手续
1)招聘考试完毕后,我院将以专递方式向录取人员寄发《入职录取通知》,规定报到时间,告知相关录用手续的办理要求。
2) 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确在规定时间内难以来院报到者,应于先于报到截止时间前5日通知我院,说明相关情况,否则,我院将对已录用者作弃聘处理。
3、联系方式
1) 我院官方网站: www.hraes.cn
2)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井圭路12号(410004)
3) 联系单位: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院人力资源部
4) 联系人:曾益贤
联系电话:0731-85058636
附表: 《应聘人员申请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