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湖南 > 公考资讯 > 正文

长沙市委:公务员工作日饮酒严重者或被辞退

2013-07-28 16:15:43 字号: | | 【 打印 】

  长沙市委:公务员工作日饮酒严重者或将被辞退


  1月5日,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w.hngkw.net)从长沙市委了解到,市委发布了《关于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规定》,主要包括不准吃请受礼、杜绝索拿卡要、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检查评比、严禁打牌赌博五个方面。同时,长沙市纪委、市监察局印发《长沙市违反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对于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追责,最严重的或将予以辞退或解聘。


  工作日中餐饮酒的;对职责范围内事情不认真办理,找借口拒绝、推脱、延误或违规办理的;未能落实岗位责任制,影响政策执行和工作落实的;未按程序报批审查,擅自组织开展检查评比考核验收活动的;擅自扩大范围、增加内容、延迟时间或重复开展检查评比考核验收活动的;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公务无关活动的;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相关规定,乘坐超标车辆或一人违规占用多台公务用车,或调动工作不按规定交还的;公务接待或会议安排超过标准,或未按规定实行定标定点的。


  机关工作人员有以上行为将被追究责任,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辞退或解聘。受到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职务;受到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或调离岗位处理的,年度考核认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年度考核定位不称职的,取消当年度绩效考核奖金;政府雇员、临聘人员一年内两次被追究责任的,依法予以辞退或解聘。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