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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省卫生厅公开遴选3名公务员公告

2013-07-31 08:18:00 字号: | | 【 打印 】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优化机关工作人员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的有关规定,经厅党组研究,报省公务员局同意,拟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中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省卫生厅机关主任科员(含)以下职位3名。


  二、遴选范围

  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中公开遴选。


  三、人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现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不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一《2011年湖南省卫生厅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受处分期间;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组织实施

  公开遴选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省卫生厅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设省卫生厅人事处。

 
  五、公开遴选程序

  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遴选。遴选公告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湖南省卫生信息网、湖南省医药卫生人才网公布。

  (一)报名

  此次公开遴选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4日上午8时至12月24日下午17时。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湖南医药卫生人才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 kb以下)。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视为资格初审未通过;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向报考人员单位通报情况。

  (二)资格初审

  由省卫生厅人事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湖南卫生信息网、湖南省医药卫生人才网公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11年湖南省卫生厅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二),用于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三)职位计划调整

  此次遴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

  遴选计划取消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职位的条件,可改报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于2011年 12月27日至2011年12月28日下午17时登录湖南医药卫生人才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五)笔试

  笔试由省卫生厅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笔试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1年12月31日上午8:30-11:30。笔试地点在长沙市,考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省卫生厅根据笔试情况,统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六)资格复审与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省卫生厅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省卫生厅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根据本单位岗位实际需要适当调整面试开考比例。

  2、资格复审

  省卫生厅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材料复印件和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2011年湖南省卫生厅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由省卫生厅在湖南省卫生信息网、湖南省医药卫生人才网等网站上公布。

  3、面试

面试由省卫生厅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试题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2011年1月6日上午8:30-11:3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人选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为1:1。

  体检由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的,由省卫生厅党组决定是否递补人选。体检时间由省卫生另行通知。
  
  考察由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实施。省卫生厅人事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省卫生厅党组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七、公示与转任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由省卫生厅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省卫生信息网、湖南省医药卫生人才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人员,正式确定为公开遴选对象。省卫生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遴选对象实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月。

  公开遴选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由省卫生厅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

  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  0731-82219372

  省卫生厅人事处  0731-8482204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4822052,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下载:

1、2011年湖南省卫生厅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职位表

2、2011年湖南省卫生厅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

2011年湖南省卫生厅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职位表

 

职位名称 拟选人数 职 位 要 求 年龄 最低学历 专业 面试比例 其  他 职位 1  1 35周岁以下 大学本科 医学类或法学类 3:1     具有2年以上政策法规或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需提供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 职位 2 1 35周岁以下 大学本科 医学类或药学类 3:1  要求有2年以上药品管理相关工作经历,熟悉药物政策及相关业务工作,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职位 3 1 35周岁以下 大学本科 医学类 3:1  要求有2年以上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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