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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常德市政法干警递补体检及体能测评公告

2013-08-01 16:18:38 字号: | | 【 打印 】

常德市2012年政法干警递补体检及体能测评公告


  2012年常德市招录培养政法干警体检工作已基本结束。因本人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部分职位产生空额。根据《湖南省2012年招录培养政法干警的公告》的有关精神,为切实组织好我市2012年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递补体检及体能测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体检


  (一)体检对象

 

姓名

考号

王 可

1101433800229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定于11月28日上午,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8日上午8:00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院(原市人事局)一楼大厅集合,在填写有关表格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以后的复检、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受检前禁食禁饮8-12小时,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准备体检费用;


  3、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


  4、务必准时到达集中地点,否则,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5、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遵守体检工作纪律。


  (四)考生应检纪律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考生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录用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中途退场。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大吵大闹。


  4、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5、考生对当场能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向带队体检组组长提出复查,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并确定结果。


  6、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的检查,以及按医生要求进行复查或专项检查。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查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7、考生家长、亲属和朋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考生如违反上述纪律,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二、关于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姓名

考号

王 可

1101433800229


  (二)体能测评时间


  体能测评时间定于11月28日下午,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28日下午3:00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院(原市人事局)前坪集合,在宣布体能测评纪律后,统一乘车前往体能测评场地。


  (三)考生应试纪律


  1、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


  2、服从体能测评工作人员的指挥,体能测评过程中应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混入其它组参加测评,不得中途退场。


  3、不得扰乱体能测评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大吵大闹,体能测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体能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4、体能测评过程中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5、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的测评,以及按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复测。


  体能测评对象如违反上述纪律,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体能测评不合格处理。


  中共常德市委政法委


  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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