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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怀化新晃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3-08-02 00:14:28 字号: | | 【 打印 】

  一、招考计划、职位(专业)及要求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根据事业单位用人需求,面向本县籍未安置就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大学毕业生分专业招考,性别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岁。具体招考专业及名额如下:

招  考  专  业

招考名额

备  注

1

工程建设规划设计类等相关专业

4

 

2

环境保护类等相关专业

4

 

3

财经类等相关专业

8

 

4

法律专业

4

 

5

国土地矿类等相关专业

4

 

6

水利水电类等相关专业

3

 

7

畜牧兽医类等相关专业

3

 

8

农业、经作、植保类等相关专业

3

 

9

林业类等相关专业

3

 

10

广电类等相关专业

2

 

11

计算机相关专业

5

 

12

艺术、体育相关专业

2

 

合计

12类

45

 

  (二)定向本县2007至2010年未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中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限本县户籍(必须在本招考简章发布之日前具有本县户籍或本人原籍在新晃)。

  (五)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凡被刑事处罚的以及在我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人事部门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11月30日—12月15日。

  (二)报名地点:新晃县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报考者需持本人户口簿(户口尚在学校的毕业生持本人生源地原户口簿)、正式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在办理之中的需持公安局户证股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四)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张,并交纳报名考务费。

  (五)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四、招考录用工作程序

  公布招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闭卷)——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聘审批。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12月20日。

  1、面向本县籍未安置就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大学毕业生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综合基础知识一套试卷,考试内容涉及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及时政写作等,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分值100分。

  2、面向本县2007至2010年未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中招考人员考综合基础知识一套试卷,内容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写作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100分。

  (二)每个职位录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于1:3,如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报市局审批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的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开考人数的,按开考要求比例重新核定录取名额,再进行考试。

  (三)本次考试综合基础知识部分无指定复习用书。

 
  六、面试

  面向本县籍未安置就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大学毕业生招考的职位和定向本县2007至2010年未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中招考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按录用计划名额1:2的比例确定。时间为2011年12月29日(时限10分钟),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七、体检

  (一)体检人选

  1、本次面向本县籍未安置就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大学毕业生和定向本县2007至2010年未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中招考人员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合成总成绩。体检人选根据录用指标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把握三个原则:①无传染性疾病;②无重大疾病;③身体缺陷不影响报考职位所从事的工作。④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能超过两次。

  (二)体检时间:定于2012年元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一)考察(政审)人选依据录用指标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录人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导致指标未能录满的,则从参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时间:定于2012年元月中旬。

  
  九、公示

  (一)报考简章、笔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将在县城广告宣传栏、县人事局的政务公开栏内分别予以公示。

  (二)确定拟录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要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公示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确定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公示时间:定于2012年元月下旬。

  (四)设立招考录用监督小组,由县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事局、等单位人员组成,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单    位        监督员        联系电话

  县监察局        胡庆华        6225116

  县委组织部      舒中美        6222555

  县人事局        杨明周        6228910

  县民政局        姚  群        6267048


  十、录聘审批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聘人员,报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编制人事手续。
  
  以上招考信息可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上查询,网址为:http://www.xinhuang.gov.cn/,报名咨询电话:0745-6228910。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事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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