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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2012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3-08-06 08:08:28 字号: | | 【 打印 】

  一、学校简介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是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母校,也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普通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有“千年学府、百年师范”的美誉。这里群星灿烂、人才辈出,是毛泽东、蔡和森、何叔衡、任弼时、李维汉、萧三、张国基、陈天华等求学的母校,也是张栻、何绍基、王先谦、谭延闿、徐特立、杨昌济、黎锦熙、谢觉哉、周谷城、田汉、李达等从教过的地方。
  学校占地面积1346亩,校舍建筑总面积42万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100多万元,纸质图书127万多册。现有在职教职工923人,其中专任教师728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89人,副教授236人;博士49人,硕士392人。学校现有22个本科专业,25个专科专业,专业覆盖了教育学、经济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七大学科门类,已形成教育学、文学和理学3个优势学科群。学校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级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湖南省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和教研教改基地。


  二、招聘计划:计划招聘36人,详见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2年教师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优秀博士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近4年来,自然科学类博士毕业生应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3篇以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且被SCI、EI、CSCD收录;或是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3)近4年来,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毕业生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4篇以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或是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若在某方面具有特殊业绩的,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2.教授、博士应聘条件:
  教授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博士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若在某方面具有特殊业绩的,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3.副教授、硕士应聘条件:
  副教授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硕士为“211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985工程”大学毕业生优先),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上述三类人员的第一学历原则上应为“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


  四、引进待遇
  1.优秀博士的引进待遇:
  (1)提供安家费10万元,一次性支付。
  (2)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6万元、人文社会科学3万元)。
  (3)提供过渡住房,过渡期为两年。
  (4)配偶符合我院调入条件的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我院调入条件的,学院提供工作岗位。
  2.教授、博士的引进待遇:
  (1)提供安家费2~6万元,一次性支付。
  (2)提供科研启动费1~3万元。
  (3)提供过渡住房,过渡期为两年。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均可。现场报名者请先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应聘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见附2),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及近年来取得的奖项、项目、成果佐证材料。网上报名者请将填好的应聘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和个人简历(相关证书可在参加考试时再提供原件核查)以邮件附件形式投递到招聘邮箱中,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系部。如:北京大学+计算数学+张三+数理系。不受理多岗位报名。
  2.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后,由人事处、教学系(部)对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科研等情况进行复审。
  3.考试
  考试比例:岗位招聘数与岗位应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低于1:3的比例取消该岗位考试。教授和博士应聘不设置开考比例。
  考试方式:此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比计算,其中面试占30%、试教占7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和岗位的匹配性等。
  试教: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考试的时间及具体事宜我们将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提前通知。所有被通知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供核对检查。
  4.体检
  根据笔试、试教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为主)。体检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和体检结果,经学院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的人事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编:410205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228227
  招聘邮箱:dysfrsc@vip.126.com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2年教师招聘计划》   附件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应聘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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