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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2012年政法干警招考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

2013-08-08 16:07:45 字号: | | 【 打印 】

娄底市2012年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


  根据《湖南省2012年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的公告》规定,现将娄底市2012年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入围人员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职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公务员考试成绩确定排名;公务员考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排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面试前对所有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一)报考市公安系统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1月5日8:30--17:00;资格审查地点:市公安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38—8566921。


  (二)报考市司法系统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1月6日上午8:30-12:00;资格审查地点:市司法局政治部(市新华联燃气公司五楼);联系电话:0738—8220686。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查验毕业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退役士兵需查验身份证或士官证、退伍证、户口本、毕业证、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时填写的相关信息所对应的证书(包括笔试加分的高校毕业证等)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相关要求


  1、资格审查按管理权限,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严格对照《湖南省2012年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的公告》中职位报考条件详细审查考生的身份、年龄、性别、户籍(退役士兵要求本省户籍)、学历(含学历性质)、专业、加分、相关特殊要求等情况。


  2、报考人员需本人亲自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5、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不再另行公布递补名单。


  6、对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面试时间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等下一步程序。


  面试时间统一为11月16日。面试地点及要求事项另行通知,请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及时关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ldrsj.gov.cn/),并保持网上报考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的畅通。


  附件:娄底市2012年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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