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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选调16名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10月31日报名

2013-08-11 00:08:09 字号: | | 【 打印 】

浏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公开选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中共浏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住房保障局、市两型产业园等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正式在编人员公开选调1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31日


  二、报名地点:浏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北正北路2号花炮女神处)


  三、基本条件


  1、浏阳市内实施公务员法和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2、浏阳市内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自愿调整编制的行政在编人员;


  3、获得浏阳市事业单位就业资格证综合类证书的大学生村官;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6、身体健康。


  四、选调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16人)

 

 

  五、选调程序


  1、自愿报名:请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带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人需交考务费200元,每人限报1个岗位。


  2、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委办等相关单位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集中审查。


  3、笔试:时间、地点待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各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的选调计划。


  4、面试: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分类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5、体检: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分数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确定。体检程序、标准等均按公务员考录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6、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7、人员确定: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调配手续。


  六、工作要求


  1、本次选调考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在整个选调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舞弊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联系电话:0731-8362541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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