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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明德中学招聘心理教师公告

2013-08-11 00:09:12 字号: | | 【 打印 】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学校安排,爱生敬业,身体健康;

2、年龄30周岁以下,各方面条件俱优者可放宽至35周岁;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计算机、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等级,具有相应的等级证书;

4、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愿意为学校的发展作出积极奉献,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

5、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

明德中学心理专业教师(兼团委相关工作)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办法

本公告招聘的人员作为代课教师聘用,根据工作量,月薪约2000左右。凡被聘任的老师均需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学校统一购买五险。符合报考条件的老师可以报名参加长沙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教师公招考试,工作责任心强、成绩入围者可优先解决编制。

 

四、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从本方案公布之日至10月27日

报名方式:电话报名或提交电子应聘资料

联系电话:0731—88237414阳老师、徐老师

提交邮箱:xubo_t@126.com

 

 面试时应提交的证件、证书及有关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以及各种获奖证书(以上各种证书须验原件、交复印件)及个人基本情况简介。

 

五、选拔办法

选拔办法和时间在报名后电话通知,请做好随时面试的准备。

 

长沙市明德中学

201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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