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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攸县公开选调2名检察人员公告

2013-08-12 08:09:33 字号: | | 【 打印 】

为进一步调整干部结构和充实工作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攸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检察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职数

侦查业务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在全省党政机关和政法系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中选调。

 

三、选调条件

1、具有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历年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四、选调原则及程序

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选调公告在 湖南领导人才网、株洲政府门户网、攸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1、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2、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按照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选调计划与报名合格人员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选调计划。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法律知识、检察业务知识,拟于10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机关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协调沟通能力。

5、考察。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60%、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

6、体检。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按《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组织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7、录用。经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人选先行试用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5日至 10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攸县人民检察院政工室,联系电话:0731-24220960,13807417409,联系人:王正良。

3、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攸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在株洲政府门户网、攸县公众信息网下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6)其他能证明个人综合素质、能力的资料。

 

六、组织领导

1、选调工作由攸县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检察院全程参与。

2、在整个选调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都要严格遵守纪律,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附:攸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攸县县委组织部

201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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