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地方海事局选调16名工作人员 10月9日报名
2012年湖南省长沙市地方海事局公开选调16名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为适应我市海事发展和湘江长沙枢纽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规定要求,经长沙市编委办、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公务员局批准,长沙市地方海事局(以下简称市海事局)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6名公务员(参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及岗位
选调人员数量为16名。其中,文秘1名,综合管理人员7名,现场执法人员8名。
二、报考条件
1、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选调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9日9:00—10月15日17:00。报考人员请登陆长沙考试网(http://www.csks.gov.cn/)的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
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市海事局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时间暂定为10月9日9:00—10月15日19:00。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及网址:2012年10月25日—10月26日考生自行登录长沙考试网(http://www.csks.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10月2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经审查合格且已打印准考证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同一岗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5开考笔试,未达到1:5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
职位 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成绩计算 文秘 公共基础知识(90分钟) 写作(120分钟) 公共基础知识*20%+ 写作*80%
综合管理 公共基础知识(90分钟) 管理(120分钟) 公共基础知识*50%+ 管理*50%
现场执法 公共基础知识(90分钟) 法律(120分钟) 公共基础知识*40%+ 法律*60%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计划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选必须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详见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进行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为准。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暂定于11月中旬在长沙考试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地点。
(2)资格复审时间暂定为11月中旬,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1次。
六、体检
1、体检由市地方海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对象以岗位选调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1次。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即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由市地方海事局负责,主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进一步复审。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递补次数1次。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选。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由市地方海事局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将选调结果在长沙市政府网站(市海事局)公示7天,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调入审批
公开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顺利调入者自行负责。
政策咨询:长沙市地方海事局 0731-82445212
联 系 人:王霞
电子邮箱:380731230@qq.com
监督电话:长沙市地方海事局监察室 0731-82445245
考务咨询: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 82832599/82563172
附件:
1、长沙市地方海事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xls
2、长沙市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