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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宁远县卫生局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告

2013-08-15 00:10:34 字号: | | 【 打印 】

为深化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转变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体制和运行机制,拓宽用人渠道,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管理人才走上乡镇卫生院院长岗位,根据《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湘卫人发[2011]12号)文件要求,经县卫生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报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现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主报名,统一考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竞聘工作由县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全程监督。

 

二、公开竞聘范围及职位

(一)竞聘范围:全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二)竞聘职位:全县18所建制乡镇卫生院院长。

 

三、公开竞聘报名条件与资格

1、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五年以上,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较高的医学技术水平,具有一定的综合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能胜任院长岗位工作。

2、舜陵镇一、二医院和中心卫生院院长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临床医疗类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备执业医师以上资格。

3、一般乡镇卫生院院长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临床医疗类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4、竞聘对象年龄要求:男不超过50周岁(196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45周岁(196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竞聘程序及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9月25日至26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9月26-30日至10月6-10日)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26-30日至10月6-10日;

2、报名地点:宁远县卫生局人事股;

3、报名及资格审查事项:报名时,每人最多只能限报两所卫生院院长的岗位,按竞聘工作批次顺序竞岗,若个人所报岗位在竞岗演讲时发生时间冲突,则由其本人自己取舍。竞聘人员报名须提供本人申请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须填写《宁远县公开竞聘乡镇卫生院院长报名登记表》。

(三)竞岗(10月10日至10月25日)

(四)考核考察,确定拟聘人选(10月26日至31日)

公开选聘工作政策性强,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竞聘人员,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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