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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方案

2013-08-16 08:07:13 字号: | | 【 打印 】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容器)、药用辅料、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和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等职能,是服务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技术监督机构。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的规定,结合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hn-fda.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9日9:00至10月11日17:30时止。
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见附件2)。
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自行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3),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名。有工作单位的须有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由省局人事教育处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参加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统一考试。
(三)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笔试: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进行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比重占60%,专业知识比重占40%)。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学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成绩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职位综合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通过审核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被聘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省局人事教育处凭其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向原单位函调本人档案,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31-88633384
监督电话:0731-88633372

 

附件:附件1:职位一览表正稿.xls 附件:附件2.doc 附件:附件3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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