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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永州市选拔生考试公告(57名)

2013-08-18 16:07:48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永州市选拔生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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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工作,优化基层干部队伍,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人事厅《关于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通知》(湘人发[1999]103号)精神,2012年我市将公开选拔57名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选拔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


  全市计划招考选拔生共57名,其中祁阳县8名,东安县8名,双牌县6名,道县13名,宁远县10名,新田县12名。


  二、选拔范围


  (一)、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2012年毕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及成教类毕业生),专业不限。


  (二)、选拔对象为具有永州籍的高校毕业生,允许跨县区报名,鼓励毕业生回原籍工作。


  三、选拔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文字综合、语言表达能力;


  (二)、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作风正派;


  (三)、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2011、2012年毕业的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学习成绩优良;


  (四)、本、专科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4年8月18日至1994年8月18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82年8月18日至1994年8月18日期间出生);


  (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在校期间受过各种处分的毕业生不得参加选拔。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分别到所在县区报名。具体为:祁阳县人事局、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远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人员交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18日至20日。


  (二)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和有效身份证,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笔试的内容、时间与地点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范围以《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结果,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9月15日


  2012年9月15日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012年9月15日14:00-16:30 申论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由市里统一安排,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个别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须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成绩合成


  1、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名。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工作按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察


  考察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2号)和相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听取各县区考察情况的汇报,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初步确定选拔对象,并进行公示。经公示审核无异议的,报省公务员局批复备案后正式确定为选拔生。


  (九)工作安排


  正式确定的选拔生,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先组织培训,再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安排到乡镇工作,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审批。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有关招考政策、录用考试大纲等相关事宜,可查询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六、本次招考政策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考务、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院,0746—8329607;


  政策咨询电话:市公务员局0746—8327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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