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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邵阳市选拔生考试公告(23名)

2013-08-19 00:07:40 字号: | | 【 打印 】

邵阳市2012年选拔高校毕业到农村基层工作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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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工作,优化基层干部队伍,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通知》(湘人发[1999]103号)精神,2012年我市将公开选拔23名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选拔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


  全市计划招考选拔生共23名,其中邵东县4名、新邵县2名、隆回县6名、洞口县4名、新宁县3名、绥宁县2名、城步苗族自治县2名。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为具有邵阳籍的高校毕业生,允许跨县区报名,鼓励毕业生回原籍工作。


  (二)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文字综合、语言表达能力;


  (三)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作风正派;


  (四)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2011、2012年毕业的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及成教类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专业不限;


  (五)本科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4年8月29日至1994年8月29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82年8月29日至1994年8月29日期间出生);


  (六)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在校期间受过各种处分的毕业生不得参加选拔。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分别到所在县区报名。具体为: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9-2689133)、新邵县人事局(0739-3182728)、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9-8156256)、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9-7236383)、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9-4822345)、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9-7611299)、城步苗族自治县人事局(0739-7361928)。


  报考人员交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29日至31日。


  (二)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和近期免冠寸照3张,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笔试的内容、时间与地点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范围以《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 9月 15日;


  2012年9月15日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012年9月15日14:00-16:30 申论。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由市里统一安排,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于9月12日到各县报名点领取。参加考试(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成绩合成


  1、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名。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工作按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察


  考察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2号)和相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


  如有报考人员在面试、体检、考察等方面不合格或中途放弃等情况,原则上不进行递补,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递补的,须由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按程序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听取各县区考察情况的汇报,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初步确定选拔对象,并进行公示。经公示审核无异议的,报省公务员局批复备案后正式确定为选拔生。


  (九)工作安排


  正式确定的选拔生,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先组织培训,再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安排到乡镇工作,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审批。


  四、其他事项


  其他有关招考政策、录用考试大纲等相关事宜,可查询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五、本次招考政策由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考务、技术咨询电话:邵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9- 5315019;


  政策咨询电话:邵阳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0739-5026030。

 

  附件:2012选拔生资格审查表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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