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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省桃源县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13-08-20 00:09:02 字号: | | 【 打印 】

为适应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附表《桃源县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志愿表》。招聘总名额66名,按其专业分类具体如下:
1、临床医疗类专业22名,其中:
内科、儿科、外科16名,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临床医疗;
妇产6名,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妇幼妇产或临床医疗;
2、中医专业6名,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中医(含中西结合);
3、护理类专业21名,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含助产。
4、影像专业6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放射、影像、临床医疗;
5、药学专业5名,中专及以上学历;
6、检验专业4名,中专及以上学历;
7、中药剂专业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
8、公共卫生专业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
说明:影像、检验、中药剂、公共卫生专业岗位出现空缺,计划数放入护理专业岗位,具体岗位待定。
二、招考范围、对象:
1、凡已获得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全日制统招中专毕业生均可报名;

 

2、凡医卫类岗位应聘者应已通过或有资格参加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考试;
3、凡应聘者应具有所聘岗位具备的各项条件,年龄要求护士限30岁以下,其它在35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
4、凡本县有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爱岗敬业、业务能力较强;立足农村,志愿扎根乡镇卫生院工作,对于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技人员,必须在乡镇服务三年以上,三年以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无执业证者上岗后三年内必须考取执业证,否则与单位解除聘用。
4、具有应聘岗位所具备的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5月10日)。
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桃源人事人才网站上报名,同时只能报一个岗位。
凡已(将)在网上预报名的应聘者务必在网上预报名结束之前,根据本《简章》的规定,重新修改或填报且核对好自己网上预报名的信息,尤其自己报考的岗位,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应聘者凡在网上填写上传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尤其所填写的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必须与毕业证和档案材料完全一致),网上预报名上传的照片须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规定规格的电子照片,并认真核对所有相关信息无误后方可上传提交;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然后等待网上预审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11年5月10日17时,节假日除外)。
由县招考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网上填报上传的信息确定应聘者参考资格。
凡网上已(将)报名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网上预审资格时间内及时在网上查找本人资格审查情况;资格审查未通过者请根据其资格审查意见完善报名信息,无法完善的取消报名资格。
3、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1年5月10日)。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150元,缴费后中途一律不得退款;
凡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的应聘者,请先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找到自己的缴费编号,再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网上缴费,未缴费者视同放弃报名;
网上缴费方法请查阅《桃源县人事局网上缴费方法》。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5月12日)。
凡已缴费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立即自己网上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参考;否则,后果自负。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现场确认、理论考试、专业技能操作考核、执业证加分、面试、填报岗位志愿、体检、考核、录聘的方法进行。
1、现场确认。凡网上已缴费的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未来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的报名表以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派遣证或就业协议书、执业证等岗位所需要的相关原件或学生档案。


现场确认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资格:
(1)有作假行为者;
(2)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资料情况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者;
(3)不符合招聘条件者。
2、理论考试(占综合成绩的40%)。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本专业业务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含职业道德常识)。开考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招考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确定相应的岗位数,理论考试的人数以现场确认后的人数为准。
3、专业技能操作考核(占综合成绩的30%)。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专业技术操作考核,凡参加理论考试的应聘者均进行专业技能操作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实践操作能力。
4、执业证加分。先根据应聘者在网上预报名时填报的执业证情况进行加分,在现场确认时进行核实资格证。凡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者,在前两项考试的折合总分中加3分;凡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在前两项考试的折合总分中加5分。
5、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参加专业技能操作考核的应聘者根据前三项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气质仪表、语言表达、思辩能力、社会知识、择业认识,回答问题时应不涉及本人身份(如姓名、家庭背景)的基本情况。
6、填报岗位志愿。县招考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按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并公布入围名单,入围的应聘者最多可以填报三个岗位志愿,并填写是否愿意服从调配。然后由县招考领导小组根据个人填报的一、二、三个岗位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聘;如果岗位出现空缺,从服从调配入围人员的一、二、三岗位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聘;如仍有岗位出现空缺,在服从调配且符合空缺岗位要求的应聘者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空缺数等额录聘。如因填报岗位志愿集中无法调配落选者,其后果自负。


志愿填报详见《桃源县卫生系统2011年公开招考志愿填报说明》。
各岗位志愿详见《桃源县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志愿表》。
7、体检。根据报考者填报的岗位志愿按录聘计划数依次以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公示7日起实施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者不再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部分项目进行;报考护理专业人员青霉素和先锋霉素皮试须呈阴性,身高须达到1.55米及以上。
8、考核。考核人数按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天起实施考核,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①近三年来(2008年1月1日至录聘之日)受到公安政法部门行政处罚以上处理的人员;
②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至录聘之日)来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③已作结论有经济问题和反映有经济问题暂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有法轮功劣迹和参与地下六合彩活动且受到过公安、政法部门处理的人员。
9.录聘。通过上述程序,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人发〔2000〕31号文件《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自公布考核合格人员名单7天起实施录聘,合格人员由县卫生局和县人社局按有关程序办理录聘手续,被录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由县人社局鉴聘,并实行人事档案代理。签订聘用协议后,试用12个月,在试用期内,如不能履行所招聘岗位的工作或身体出现与体检标准不符的情况,用人单位予以解聘。试用期内,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相关事宜
1、成立招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县人大内司委、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卫生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2、联系电话:0736-66393326623224(县卫生局人事股)


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2011年月日

附件:《桃源县卫生系统2011年公开招考志愿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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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桃源县卫生系统2011年公开招考志愿填报说明

 

1、公示入围的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上交在网上填报并打印的志愿表,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2、高学历的入围者可以填报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低学历的入围者不可以填报高学历要求的岗位。
3、公示入围的应聘者必须符合填报岗位要求的所有条件。
4、公示入围的应聘者因填报志愿而无法录聘,后果自负。
5、临床医疗类,其中医疗的内、外、儿科只能填报1101至1113志愿岗位,妇产只能填报1201至1205志愿岗位;
中医专业只能填报2001至2006志愿岗位;
护理助产专业只能填报3001至3019志愿岗位。
影像专业只能填报4001至4006志愿岗位;
检验专业只能填报5001至5004志愿岗位;
药剂类中的西药剂专业只能填报6001至6005志愿岗位。
6、公共卫生岗位和药剂类中的中药剂专业不填报岗位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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