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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公告

2013-09-17 14:57:27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和我市《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娄人社发〔2011〕161号)文件精神,现将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全市共招募10名,其中涟源3名(桥头河镇中心医院1名、龙塘镇中心学校2名)、新化4名(洋溪镇农技推广站1名、炉观镇农技推广站1名、吉庆镇水利1名、白溪镇水利1名),双峰县3名(乡镇学校2名、乡镇卫生院1名)。 二、招募条件       招募对象为娄底生源的全国普通高校上届和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学习成绩合格;       3、爱岗敬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人员健康要求。 三、报名时间       三县市招募报名时间统一为2011年8月6日——8月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报名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到毕业证的可凭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半身彩照3张到拟招募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地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县市、一个岗位)。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招考政策等相关事宜,可查询娄底人事信息网http://www.ldrsj.gov.cn《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娄人社发〔2011〕161号)文件。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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