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攸县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
2013年湖南省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攸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攸办发[2012]13号)的文件精神,为吸 纳优秀人才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组织严密,程序规范,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加强2013年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攸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唐卫湘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建勇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监察局、编办、财政局及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 主任由何文庭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县组织、人社、编办、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办公室负责草拟招聘方案、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组考、体检、考核等工作。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 招聘岗位与计划
2013年县教育局、卫生局等23个部门所属的二级事业机构(目前均未申报和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共招聘335名工作人员。其中:人才引进52 名,公开考试283名。招聘岗位性质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综合设置岗位进行考试和考核,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表。全县事业单位按照需要引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紧缺本科专业和硕士研究生必须获得相应学位,按照县委、县政府人才引进的有关办法,免笔试,只面试,经考察考核后择优录取。
三、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8日至1995年6月8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次类推),人才引进及个别特殊岗位年龄详见附表。年龄界定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四、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报名时间,统一笔试时间。
五、考试工作的组织
考务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协调,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考务工作人员从组织、监察、人社、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
(一)命题
笔试、面试试题的命题、保密等工作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派一人共同负责。纪检监察部门派人监督。命题工作委托县外专业考试机构或专业人士负责。
(二)监考与评卷
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人员从组织、人社、编办等单位抽调。纪检监察部门派人监督,同时,邀请人大常委、政协常委各1人参加考务工作监督。考前对监考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职责、纪律等相关业务培训。
评卷、计分、排名等工作委托县外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三)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人员从组织、监察、人社、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全部外请,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派1人负责评委聘请协调,纪检监察部门派人监督。
六、招聘的程序
(一)制订招聘方案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拟定招聘方案,由县人社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进行审核,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方案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县电视台、县红网、县公众信息网、县人事信息网站发布。同时,招聘实施方案在县人社局及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醒目处张贴。信息在报考前发布,时间不得少于7天,报名、笔试时间以信息发布为准。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人员从县组织、监察、人社、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核报名对象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条件(岗位所设置的专业范围及资格条件由县人社局负责按政策解释)。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6月8日至14日。报考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执业资格 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 报考的介绍信,定向(1)至定向(3)岗位及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岗位的报考对象须提供有关单位证明或审核意见。报名地点为县人社局(人事)人才市场(二楼)。报名考务费50元(人才引进岗位免报名费)。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通过邮件网上报名,人才引进岗位可以采取上传《报名登记表》及报名相关资料到攸县人事考试电子邮箱(yxrsjbm@163.com);其他岗位
采取现场报名。3、资格审查和开考比例。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人才引进网上报名对象在参加面试时,须带所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核。竞聘对象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 减少招聘计划或调剂到其它岗位。
(四)笔试
1、准考证的领取。准考证统一由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制发。考生于6月26日-28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范围。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和计生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临床医疗岗位笔试内容主要是所竞聘岗位的专业知识;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的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所竞聘岗位的专业知识;攸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的财会人员(2)岗位笔试内容是所竞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笔试成绩合成比例。所有岗位笔试总分均为100分。教育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专业知识占7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定等次。
(五)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教育系统的中小学教师岗位,卫生系统的护理、医学检验岗位和计生系统的医学检验岗位的面试对象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其他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的内容和要求。教育系统的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的内容为备课、说课;卫生系统的护理、医学检验岗位和计生系统的医学检验岗位面试内容为技能操作考核;其他岗位的面试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试行办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3、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协调,工作人员从县组织、监察、人社、编办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
4、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市人社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当天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或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
5、属于县内人才引进的对象,免笔试,只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人才引进计划数等额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对象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教育系统的中小学教师岗位,卫生系统的护理、医学检验岗位和计生系统的医学检验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 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为主 排名)。体检对象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的组织及项目标准。体检由县人社局、县监察局会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2010年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
3、考核。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参加。主要考核竞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学业成绩、资格条件真实性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具体考察标准依据湘人发[2010]27号文件要求执行。如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合格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本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报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招聘岗位性质基本相同或相近的,按考试综合成绩得分高低排序,聘用对象依次选择聘用单位,经组织人事联席会议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时与应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1、公开招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凭《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通知》到原单位解除(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然后按规定与招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属首次就业人员的,应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归口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实行人事代理。人才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监督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客观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 县委组织部 24223731
县监察局 24222449
县人社局 22910350
八、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将严格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附表一 2013年攸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人才引进岗位及资格条件表。xls
附表二 2013年攸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人才引进岗位及资格条件表。xls
附表三 2013年攸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表。xls
附表四 2013年攸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表。xls
附表五 2013年攸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及资格条件表。xls
附表六 攸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