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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公告

2013-07-07 00:43:05 字号: | | 【 打印 】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平公正、竞争择优、依法依规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选调职位


  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1名,热线管理处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


  湖南省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综合素质高。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机关工作经验,身心健康、历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至2013年6月1日)。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选调程序和要求


  (一)发布选调公告。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公务员局、长沙考试网、长沙市政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zwzx.changsha.gov.cn/等媒体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长沙考试网(http://www.csks.gov.cn),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9:00—6月15日17:00。


  3、报名邮箱:wybtzhwq1747389@foxmail.com(上传材料压缩包发至邮箱,邮件标题名称为:选调岗位+姓名)。报名上传扫描电子材料内容: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任职文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免冠相片。报考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5份(电子版)。报考人员报名与参考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将根据考生所留的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于2013年6月27日上午9:00—6月28日17:00登陆长沙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5、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录取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方可开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6月29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申论,满分各为100分。


  3、考生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成绩占40%,申论知识成绩占60%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为2013年7月22日— 24日,可在长沙考试网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7月23日(9:00—12:00,13:30—17:15)至7月24日(9:00—12:00)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0号长沙市人民政府二办公楼(0119房)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附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并于7月26日14:30—17:00领取查分结果。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申论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8月2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报名时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只须提供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报考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5份]。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程序。


  (五)面试。重点测试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等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如有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2次)。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排名出现并列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份进行排名。


  (六)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考察。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人事部门组织,纪检监察监督,主要考察入围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


  如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递补只进行2次)。


  (八)公示。考察合格者即为拟公示对象。中心党组将在长沙考试网、长沙市政务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试用对象。


  (九)试用与调入。将拟选调人员分配到相关处室跟班试用2个月,试用期内人事、组织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六、有关事项说明


  1、本次选调人员编制计划已经长沙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


  2、本公告经长沙市公务员局同意,由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3、联系电话: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731-84413618


  考务咨询:0731-84437936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31-88665072


  监督电话:0731-88665078


  附: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3年6月5日

 


  附件下载: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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