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遴选2名优秀公务员
2013年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机关干部队伍力量,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管理局关于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金融办)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计划2名,其中,金融管理职位1人、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职位1人,具体要求见《2013年省政府金融办公开遴选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对象
全省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职务层次为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以公告之日所任行政职务、职级为准);
3.年龄在32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经济类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放宽至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最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试用期内或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公务员;
2.因违法违纪曾受党纪政纪及以上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星期一)00:00至6月30日(星期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取网上统一报名,概不受理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从网上自行下载《湖南省政府金融办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根据拟报考职位情况按要求填写并发送至srmzfjrgzbgs@163.com,或电话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需一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文件及二篇左右本人为主起草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在市州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电子版本。提供的证件、材料及文章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
(二)资格审查。经省政府金融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对审查合格人员,在报名截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放准考证并由省政府金融办直接通知参加笔试。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若低于职位最低开考比例1︰5,报省公务员管理局同意后,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省政府金融办自行组织。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文字综合能力,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每个申报职位前5名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并在省政府金融办机关门户网站公示7天。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由省政府金融办组织实施,省公务员局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考官比例按有关政策规定组成。
3.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考生总成绩。
(四)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取每个职位第1名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到现工作单位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考察结束后,对拟选用人选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湖南人事考试网和省政府金融办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转任。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此次公开遴选笔试时间初定7月中旬周末时段进行,面试时间根据笔试时间另行安排并逐一通知面试入围考生。放弃面试及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考试得分情况实行依次递补,依次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政策咨询电话:0731- 82212428,8221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