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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面试现场必备十大常识

2013-08-20 00:09:05 字号: | | 【 打印 】

  面试现场会出现很多应急突变的情况,要完美的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掌握面试时应该具备的常识,其次就是运用良好的语言艺术和面部表情,让自己的面试过程充满亮点。下面是湖南公务员网老师总结的十大面试现场常识,供参加国考及省考面试的广大考生参考。


  1. 每个面试考点均设有候考室和若干面试室,室内都会使用无线信号屏蔽装置。


  2. 每一个面试室一般有7名考官。其中主考官1名,一般由他负责向考生提问并把握整个面试的总过程,经主考官允许其他考官也可以补充提问。


  3. 考官席与考生席的距离通常为2-3米。


  4.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8项内容。


  5. 考官向每个考生提出的问题一般为3~5个(对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通常每半天测试相同的面试题目)。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或20分钟。


  6. 面试程序为:首先由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语;然后由主考官按事先的分工依据面试题本请应考者按要求回答有关问题;根据应考者的回答情况,其他考官可以进行适度的提问;各位考官独立在评分表上按不同的要素给应考者打分。


  7. 面试成绩会在每个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公布或每组面试结束后以组为单位公布。


  8. 在公务员(招警)考试录用过程中,如同一拟录用职位参加面试人数较多,竞争同一职位的应试者需在不同的面试组参加面试。为避免因这些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可采用“二次平均法”对有关应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面试成绩。


  9. 面试顺序以考生本人抽签的方式确定。


  10.面试评分以8大测评要素而非每道题的答题好坏为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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