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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吉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7名工作人员简章

2013-09-28 01:18:29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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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州办发〔2005〕27号文件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公开招聘市德夯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详见吉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要求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4月19日。

2、报名地点: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乾州新区市社保大楼五楼)。联系电话:2813511。

3、报名要求: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②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安置卡、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二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③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进行报名,但进入考核、聘用审批时(7月15日以前)必须提交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考核、聘用资格。④现户籍在吉首市内的,户籍以2013年4月3日(含4月3日)吉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发布之日前户籍为准;属于吉首市籍现户籍在市外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以入大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准。⑤根据物价部门审核,每个考生应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笔试后进入其他程序应试所需的费用另行通知。⑥报考对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⑦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1:3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是否开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出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笔试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风景名胜管理条例》分值占20%左右)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准考证于考试前三天到报名点领取。考生领取准考证后应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和考生须知。考试时间:2013年 5月11日。考试地点:吉首城区,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进行面试时,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报考该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

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简章岗位一览表规定的其他条件执行。体检须到县以上医院进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拟为聘用对象。若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对象进行体检和考核,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此次招聘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若拟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岗位分配,作自动放弃处理,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对象进行体检和考核。

七、本招聘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吉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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