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到此一游”的少年改过机会
埃及3000多年历史的神庙浮雕出现“丁锦昊到此一游”的涂鸦后,众网友谴责,称丢了中国人的脸,“丁锦昊”的真实身份也被网友人肉出来——南京一名初中生。前日,丁锦昊父母通过媒体公开道歉,称监护不到位,孩子也意识到了错误,恳请大家给孩子一个改错的机会。(《新京报》5月27日)
“到此一游”的字样再次触痛了国人敏感的神经,而且,这回被涂鸦的是有着3000多年历史的埃及卢克索神庙浮雕,丢人丢到了国外,这让国人情何以堪?这样肆意污损文物的不良行为,当然应引起高度警觉并采取必要的治理措施。不过,任何“正确的意见”在涉及未成年时,一定要慎之又慎。
其一,未成年人还不能完全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惩戒过于峻急,很可能会适得其反。即以网友“人肉”这名涂鸦者的行为而言,也会因为发布孩子的个人信息,而侵犯其隐私权;看上去是在实现正义,实则还是“以暴制暴”,并不能真正抵达正义。孩子的做法肯定不对,但批评亦应讲究方式方法,网友并不能以此作为理直气壮公开其个人信息的依据。
动辄呼唤“大刑伺候”,并不符合法治本意。只要能让未成年人意识到行为的不妥,并心悦诚服地道歉和改正,也就达到目的了,大可不必动辄扬言“震慑”。毕竟,法治是对人的行为关系的调整,只要调整到位,不再发生类似侵害行为,对于当事未成年人还是应该讲宽容的。即便惩戒,也首先应该对其监护人即其父母进行一些必要惩戒。
其二,国人喜欢涂鸦,尽管这一行为因其加诸文物之上而遭到谴责,但本质上依然属于文化心理的范畴。而文化心理的顽疾,仅仅指望以严刑峻法来矫正,难免事倍功半,甚至会失灵。这些年来,为什么屡屡发生类似情形?包括故宫铜缸都会被涂鸦?其关键还在于留下名讳的思想在作怪——有名望的人可以在准备好的宣纸上“留个纪念”,而一般民众只好涂鸦。可以说,“丁锦昊”不过是国人涂鸦文化的习染者而已,他其实是在被动地接受“到此一游”的陋习抑或“文化”,依此对他进行惩戒,未必就能真正起到移风易俗的实际效果。
欲求彻底革除涂鸦文化,不外乎两种途径。一方面,自上而下地祛除这类必欲留名而后快的习惯,逐步形成爱护文物的社会共识,不要毁坏文物;另一方面,如果实难祛除,则不妨多一些引导,搞一些让游客能信手涂鸦的设施,以释放这方面的内心压力。比如,涂鸦墙之类的建筑,很多古建、风景名胜都不妨试着搞一些,这也是良性互动。
尽管这些年几乎每一次涂鸦事件的报道,都会引发众怒,不过,从总体情形来看,还是呈现出一种向好的趋势。以此番神庙涂鸦事件来看,无论是热心网友,还是责任媒体,抑或当事人家长,们对此类行为的摒弃显然已成社会共识。因此,不妨多一点耐心,多一点宽容,多一点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