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再论个税改革
面对日益高涨的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一些地方政府有苦难言。经济发达地区的还好,高收入者相对较多,税收来源也多。一些地区条件比较落后的地区就惨了,本来税收就是少,个税又是地方财政收入中重要支柱,如果把起征点提升到一些人提倡的5000,一些地方可能一分钱的税都没有得收会失去重要的税收来源。难道除了维持现状我们真的没有办法了吗?我们就不能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方式吗?
中国文化中处理问题喜欢用“化”这个办法,我们经常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个化的办法也可以用在解决个税的问题上。
首先我们要把大事化小。要把大事化小首先要改变我们看问题的态度。把拼命的过分强调个税起征点提高和地方财政收入的矛盾有点大惊小怪危言耸听了,有些事情没有我们想得那么复杂和严重。我国的税收本来就是取之与民用之与民的,税收虽然少了但老百姓手里的钱增加了,社会的财富一分都没有少。老百姓有钱了也能够减轻政府的压力和负担,并且还可能刺激消费。钱在谁手上都是花,只要花的是地方又何必计较是钱是谁花的。并且就社会经济效益来说,老百姓花钱不一定就比政府花钱的效果差。很多问题只要我们转变一下眼光问题就不是问题。
道理谁都明白,不过现实总是要比道理残酷,政府手里没有钱很多事情都办不了。只是转变眼观光和态度,把大事“看成”是小事还不行,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用行动来化解这个问题,把事情“做成”小事,并最终真正的化成无事。要想“无事”就一定要解决钱的问题。又要解决钱的问题,又要提高个税起征点,怎么办?
提高高阶位收入的税率是一个重要途径。目前我国的个税最高的税率是45%,是针对月收入10万以上的人征收的。对于10万的月薪无论在哪个地区绝对是高收入者,所以对于超过10万的收入我们可以把税率提高到50%甚至更多,这样既能够平衡收入差距,有又能够增加税收,也不至于影响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此外改变征税的方式也必不可少。我国个税体制中是将工资、劳务股权等收益分别计税的。这样的计税方式对于收入来源单一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我们现在可以采用统一计税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最后我们还有做好税收的督查工作。偷税漏税在我国已经成为一个常态,从个人到企业,从企业到机关,均是如此。我们税务部门做好税收清查工作,减少、避免逃税的现象的发生,我们的税收就不但不会减少,而且还会增加。
采用上述措施尤其是前面两条有可能会遭到很多人的反对,有可能带来的问题甚至可能比不提高个税起征点还要多,有可能会遇到我们的想象不到的困难,我们要相信只要我们肯想办法,办法总比困难多。我们要像温家宝总理说的一样,面对困难要有“在位不避难,知难不难”的态度和决心。这样才能彻底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为缩小收入差距,为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万世的太平开创千秋功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