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申论热点:莫让入读名额成天上“馅饼”
日前,广州番禺为外来工子女提供的3500个公办学校名额遭受“冷遇”,空置率高达近九成。从去年开始试行的“外来工子女积分入读公校”政策,连续两年都遭遇相同的尴尬。
又是一年秋季开学时,此时最让外出打工者揪心的应是孩子的上学问题了。孩子放哪儿上学,选择哪家学校读书?往往让许多打工父母焦虑,也是政府应该考虑和解决的事情。在当前公办教育资源僧多粥少的情况下,番禺为打工者子女提供众多就读公办学校名额,本是对打工者子女的人性关怀,其良好初衷值得肯定。
按说,公办学校教学质量高,管理规范,又可免交学杂费,相比昂贵的民办学校,优势明显,番禺的此项政策理应受到打工者子女的追捧。然现实却远非如预期的那样,“入读名额”不但连续两年“遇冷”,甚至出现空置现象。在这奇怪的背后,并非打工者子女不领情、不愿读、不想读,而是读不了。“入读名额”成了打工者子女天上挂着的一块“馅饼”,可望而不可及。
据番禺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按照规定,外来工子女申请入读当地公办学校,需要达到三大基本条件:一是连续居住满3年及以上,持有居住证;二是合法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3年及以上;三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政策外生育的外来务工人员。
然而,外来工在城市大多是边缘人群,就业状况不稳定,社会保障不健全,收入水平不高,再加上一些证件的办理手续繁杂,要同时达到三大条件、办齐所有手续并不容易,这就给外来工子女入学带来不便和困难。然而,打工者子女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与父母是否就业状况是两回事,父母条件不好的代价不应由子女承担。显然,公共政策将两者强制捆绑在一起,剥夺了部分打工者子女的受教育权,这种做法是不合适的。
受教育权是公民最基本的一项权利,因此,在“入读名额”上附加种种与孩子无关的限制条件,这并非公共政策的进步,而是制度设计上的偏差。有道是“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在城市中上学不应成为打工者子女遥不可及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