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供给”呼应参与热情
对政务公开,公众呼声很大、期待很高。这样的心理期许之下,政府的公开行为,难免会被更为严苛的目光打量。正因此,中央部门公开“三公经费”时,有的部门的分项相加与总数不合这种“细节问题”,才会迅速被网友发现。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公众参与热情高涨,参与能力也日渐成熟,已经汇成一股强大的力量。“天价烟局长”在网络监督下落马,个税改革汇集23万条意见。这不仅是政务公开必须要面对的时代背景,也给各项改革带来压力。
如果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算起,政务公开才走过三年。短短3年里,无论是制度配套、平台建设,还是人员配备、评估考核,各方面都在完善。理念上的不断“解冻”,实践上的不断“化冰”,打破了“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传统观念,这是巨大进步。
也要看到,相比公众期待,政务公开还有差距。西方国家的政务公开已有半个世纪,而我们政务公开甫一开始,就遇上了浪潮汹涌的信息时代。在中国,政务公开不仅是政府的自我限权,更是在跟公众的期待赛跑。这像是刚呱呱坠地就要开始奔跑,无疑既紧迫又艰难。
一些地方正是看到了这样的艰难,所以在公开上思前想后、顾虑重重。在剧烈的社会转型期,在稳定的压力和要求十分艰巨的重要关口,面对人民群众前所未有的参与激情,面对一些领域改革“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前车之鉴,如此大刀阔斧地推进政务公开,挑战可想而知。但对执政者而言,这是道必答题,绝非选择题。中央的要求、时代的潮流、现代政治的需要、人民群众的愿望,汇成政务改革的潮流。这背后的逻辑,诚如中央领导同志所言,改革有风险,但不改革党就会有危险。
当此之时,重中之重是建构一个推进公民有序参与、促进社会良性循环的新型治理框架。把预决算、公务开支甚至有关国家公职人员个人财产晒出来,让公众参与决策、行政和监督,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如何协调公开和效率的关系,如何处理有序与混乱的问题,如何掌握信任与质疑的平衡,都是这个框架必须回答的考题。公民参与的力量,善用则为推动力,误用可为破坏力,执政者必须有足够的智慧和能力,以制度化渠道海纳公民参与的“百川”。可以说,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决定着我们能否获得参与必然造就的进步,规避参与可能带来的混乱。
在时下政务公开的实践中,随意性、主观性仍然在相当程度上存在。一些地方仍习惯于用似是而非的理由拒绝公众的信息需求;一些公开的信息公众要么不感兴趣,要么看不懂。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权力”与“权利”的对峙,很容易伤及参与热情。只有加大对公开的“制度供给”,主动完善公开的执行、反馈、监督和问责等过程性规范,进一步厘清公开的标准、方式和责任,不断畅通公众知情权的救济渠道,才能保证公开的热情始终在“秩序”与“稳定”的轨道上前行。
无论是对政府,还是对公民,政务公开都是一种基本的民主训练。公众的积极参与,政府的制度供给,在两者的相互促进中不断提高民主素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将不仅存于我们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