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环保监管为何对“特殊”企业苍白无力?
近日,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的天心种业原种猪场被曝出不达标污水偷排湘江十年黑幕。拔出萝卜带出泥,养猪场排污的曝光,也暴露了环保监管的缺位和无力:投产近十年未进行“三同时”环保验收,排污设备基本形同虚设,企业对政府责令搬迁置若罔闻。
据了解,天心种业原种猪场2001年落户望城,当时是湖南省环保厅批复的环评。在没有进行“三同时”环保验收的情况下,猪场于2004年正式投产至今。而根据规定,只有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才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也就是说,从开始投产,环保部门的监管就处于缺位状态。
根据望城区保护局的说法,环保是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该项目当年是省环保厅批准的环评,区环保局“有权”对养猪场进行日常的监管,但“不好”介入监管。除此之外,该养猪场还经常以防疫为由,拒绝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进入猪场检查污水处理情况。由于湘江长沙枢纽库区开始建设,为避免猪场污水进入库区,望城2010年责令养猪场一年内搬迁,而后者一直拖延,时至今日仍在生产和排污。
这一系列令人震惊的事实背后,当地环保部门给出的解释是区一级环保部门的执法力度有限,无法采取关停等有力措施,“说白了,养猪场身份特殊,我们搞不定。”据了解,该养猪场“特殊”之处在于其所属的上级公司——湖南省天心实业集团是一家厅级单位。“我们整个区才县级,对方根本不把区环保部门放在眼里。”
从违规投产到偷排废水,从阻碍检查到拖延搬迁,养猪场对监管制度视若无睹,而当地环保部门也对“特殊身份”企业违法排污的处理畏手畏脚。这种“县级环保部门管不了厅级企业养猪场”的现象,从本质上讲是“等级”思想作祟,因为被监管者的行政级别高于监管者,以至于让监管制度苍白无力。
我们不禁要问,如果说地方环保部门执法力度不够,那么上级环保部门的分级管理体现在哪里?养殖业防疫需要可以成为拒绝环保监管的理由?既然确定了非法排污长达近十年之久,关停整顿等强力措施为何迟迟不出台?
对环保监管部门而言,只要是职权范围之内,都应该切实使用监管权力,而没有“不好”管一说;对监管对象而言,“身份”之别不能成为监管的阻碍,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监管方式而言,不管何种管理方式,最终都应该实现环保监管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