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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市淮阴区:分阶段培养新录用公务员

2014-12-15 17:18:46 字号: | | 【 打印 】
  近日,淮安市淮阴区制定出台了《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培养工作细则》,规定按照不同时期的不同侧重点,对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实行分阶段培养。
  淮阴区要求新录用公务员以看、听、写为主,深入乡镇各部门、各村居调查了解情况,并自拟主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总结走访心得;开展初任培训、“读书周”“新老公务员座谈”等一系列学习活动,帮助新录用公务员掌握必备的理论知识;在定岗的基础上,采取“1+1”岗位锻炼模式,从城建拆迁、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信访接待中任选1个作为“附加岗”,有意识地加强多岗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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