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摘要:2014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5人,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9日09:00-2015年1月8日16:00,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04岗位要求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12月29日09:00-2015年1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12月30日09:00-2015年1月1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15年1月12-13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 83338124。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5年1月12日9:00-16:00登陆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③试讲。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于面试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可进入下一环节。
(3)试讲。试讲办法由学校制定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相关专业知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04岗位无试讲环节)。
(4)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04岗位总成绩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部门的网站名称也可以列在此处)上公示7个工作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513-81050267 81050005
联系人:李晓丽(13912298421) 沈志平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联系人:张太儒
纪检监督电话:0513-81050007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5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现决定面向社会(即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04岗位要求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12月29日09:00-2015年1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12月30日09:00-2015年1月1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15年1月12-13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 83338124。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5年1月12日9:00-16:00登陆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③试讲。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于面试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可进入下一环节。
(3)试讲。试讲办法由学校制定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相关专业知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04岗位无试讲环节)。
(4)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04岗位总成绩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部门的网站名称也可以列在此处)上公示7个工作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513-81050267 81050005
联系人:李晓丽(13912298421) 沈志平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联系人:张太儒
纪检监督电话:0513-81050007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5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
岗位 代码 |
招聘单位 | 经费来源 |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及其等级 |
人数 | 学科、专业(方向) | 学历 | 学位 | 其它资格条件 | 招聘对象 | 单位所在地 | 其他说明 |
01 | 纺染工程学院 | 全额拨款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医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化工/制药工程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博士,有一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硕士,有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副高以上职称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 不限 | 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105号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02 | 建筑工程学院 | 全额拨款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2 | 结构工程/工程技术与管理/建筑与土木工程/土木工程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本科为工业与民用建筑、土木工程专业。副高以上职称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 不限 | 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105号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03 | 建筑工程学院 | 全额拨款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工程管理/土木工程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本科为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管理专业。 | 不限 | 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105号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04 | 财务处 | 全额拨款 | 财务管理 | 专业技术 | 1 | 会计/会计学/金融/金融学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105号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
注:本次招聘学科专业名称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执行。 |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2月
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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