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省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第二期)
摘要:2014年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4人,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9日09:00-2015年1月8日16:00,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以及其应用能力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可参考2015年江苏省事业单位考试用书复习备考。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12月29日09:00-2015年1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12月30日09:00-2015年1月9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4年12月30日09:00-2015年1月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在参加考试后于2015年1月13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公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未按时在网上报名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5年1月17日9:00-16:00登陆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学校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学校内应聘,并应主动回避;
(4)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包括:①笔试;②面试。
1.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以及其应用能力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将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niit.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面试按照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书面形式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70%。
3.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二)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上公告(http://rsc.niit.edu.cn/工作通知栏)、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 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在笔试、面试都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察,并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4017
联系人:黄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4053
联系人:傅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5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期)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期)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niit.edu.cn)现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12月29日09:00-2015年1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12月30日09:00-2015年1月9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4年12月30日09:00-2015年1月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在参加考试后于2015年1月13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公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未按时在网上报名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5年1月17日9:00-16:00登陆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学校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学校内应聘,并应主动回避;
(4)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包括:①笔试;②面试。
1.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以及其应用能力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将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niit.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面试按照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书面形式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70%。
3.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二)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上公告(http://rsc.niit.edu.cn/工作通知栏)、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 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在笔试、面试都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察,并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4017
联系人:黄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4053
联系人:傅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5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期)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期)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性质 |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其它资格条件 | 招聘对象 | 单位所在地 | 其他说明 |
1 |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辅导员 | 专业技术岗 | 2 | 机械工程、机电控制类、环境工程、设计艺术学、风景园林、法律类 | 研究生/硕士 | 中共党员;年龄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 社会人员 | 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3 |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干事 | 管理岗 | 2 | 中文、英语、设计艺术学 | 研究生/硕士 | 社会人员 | 引进高层次人才 | ||
4 | ||||||||||
说明:本次招聘学科目录按《2014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2月
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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