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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信息公告

2015-01-30 14:41:24 字号: | | 【 打印 】
  于公布我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信息的公告
  近期,国务院对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并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号),对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进行“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吃空饷”违纪违规行为分为单位“吃空饷”和个人“吃空饷”两类情形。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属单位“吃空饷”。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和补贴的,属个人“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六种情形: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2.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 问题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65号)和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抓好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公布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举报信箱、电话和电子邮箱,欢迎社会各界举报监督。
  举报信箱: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713房间(210008)
  举报电话:(025)83236038(兼传真)
  电子邮箱: zhangzhiliang@js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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