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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商务厅招录国际交往事务科员专业加试及总成绩办法说明

2015-02-03 14:56:38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省商务厅2015年招录国际交往事务科员职位专业加试及总成绩计算办法的说明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商务厅国际交往事务科员职位(000100-018-04、000100-018-05)的专业特点,经研究,现将江苏省商务厅2015年招录国际交往事务科员职位外语专业口语加试和总成绩计算办法确定如下: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外语专业口语加试成绩占40%,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特此说明。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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