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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扬州市招考公务员(参公)取消未达开考比例职位的通知

2015-02-15 14:59:17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扬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取消未达开考比例职位计划的通知
  根据《扬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和报名实际情况,现将扬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未达开考比例需要取消的职位计划公布如下:
  仪征市法院01职位原计划招录2名,实际报名成功人数4人,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现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考人数1名,并最终确定招录1名;仪征市法院02职位原计划招录2名,实际报名成功人数5人,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现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考人数1名,并最终确定招录1名。
  江都区法院01职位,宝应县信访局90职位,宝应县法院01职位,高邮市三垛司法所90职位,均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现予以取消。
  报考上述被取消职位并报名成功的人员,可对照有关条件于2月16日9:00-16:00进行补报名。
  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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